部门分工
 
 
秘书岗位职责

  

1、负责组织起草全院性工作规划、计划、总结、情况汇报、交流材料与领导讲话稿、工作报告等文件,办理以学校名义发布的有关行政事项的通知、通告、通报等;

2、负责学院公文的审核、办理工作;

3、负责搜集、汇总学院行政各部门、各系(部)有关的工作计划、总结、汇报等文字材料。

4、完成全院行政管理机构职责和工作规范的起草、修订、审核和汇总、编辑工作;负责对学院行政规章制度和重要文件的合法性提出审核意见。

5、做好学院有关活动、会议的文件、资料的准备工作及会务工作;负责有关行政会议的记录、录音,草拟会议纪要和会议决定,整理有关资料等。

6、协助做好学院行政工作计划、会议决定事项、有关公文和领导交办事项的督查督办工作。

7、根据领导指示做好调查研究工作。搜集材料,编写《交院信息》,做好信息上报工作。

8、负责《年鉴》、《大事记》的编写工作。

9、完成领导和办公室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