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依据台湾统测成绩
招收台湾学生招生简章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依据台湾统测成绩招收台湾学生工作的通知》闽教合作〔2023〕8号文件精神,为保证2023年招收台湾学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简章。
第一条 学校全称、学校性质、颁发学历证书名称及种类、办学地点
学院全称: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10866
办学层次及学制:专科,学制三年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颁发毕业证书学校名称: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
颁发毕业证书种类:按教育部有关规定,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将取得国家承认学历并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学校地址:
首山校区: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80号(邮编:350007)
排下校区:福州市仓山区螺州杜园12号(邮编:350019)
第二条 学校简介
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前身是创办于1866年的福建船政学堂,已有157年办学历史,是中国近代职业教育发轫地。学校始终将自身发展熔铸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持续培养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始终坚持立足交通、服务行业、强化内涵,学生就业率和用人单位满意度保持在省内前列。
学校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改革、强化质量、优化特色,各项工作成效显著。学校先后创建成为全国首批示范性高职院校、全国优质专科高职院校、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第三届中国质量奖提名奖获奖单位、全国文明校园创建先进单位,历获全国高职院校学生管理50强、教学资源50强、育人成效50强,在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中期绩效评价中获评优等,当前正全力谱写创新船政、质量船政、文化船政的新时代乐章,着力提质培优,积极创建本科层次职业学校。
学校现有教职工1100余人,高级职称人员352人,其中教授52人、博士51人,国家级教学名师、全国技能能手及福建省杰出教师、省级教学名师、省级技能大师23人,有国家级教学团队2个,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1个,省级教学团队8个。现有14个教学机构、42个招生专业,设有航海技术、安全技术与管理、交通土建、汽车运用与智能技术、通用航空、轨道交通、交通运输服务、机械与智能制造、信息技术与智慧交通等9大专业群,交通运输行业相关专业招生占比超过85%,形成海、陆、空、轨“四位一体”的全方位现代综合立体交通专业群发展体系和育训并举的办学格局。
第三条 报名条件
1.台湾技术型高级中等学校(包括公私立技术型高级中等学校,普通型高级中等学校、单科型高级中等学校及综合型高级中等学校所设专业群、职业类科以及开设综合高中课程、实用技能课程的学校)毕业生;
2.具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
3.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拥护两岸和平发展和祖国统一;
4.当年台湾统测成绩在语文、数学、英文考试科目中任意一科达到均标级以上。
第四条报名申请材料
1.《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依据台湾统测成绩招收台湾学生入学申请表》(附件1)完整填写、签字后的扫描件;
2.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扫描件;
3.《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扫描件;
4.往届高中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扫描件;应届高中毕业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开具的应届毕业生预毕业证明或在学证明扫描件,证明上应注明学籍号;
5.统测成绩通知单扫描件(含报名序号和准考证号)及个人签字或签章的《个人成绩授权查询委托书》(附件2);
6.中学阶段职业技能、课外活动、社会活动和个人兴趣特长,附获奖证书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注: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名条件,须对提交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经查实即予取消报名或录取资格。
第五条 招生专业
详见附件3。
第六条 审核及录取
考生于2023年7月25日前将申请材料扫描件或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zsb@fjcpc.edu.cn,邮件主题:台湾统测成绩报考船政—姓名+联系电话。我校将对申请人报名资格和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学生,需接受我校的线上面试,我校将通过邮件和电话形式通知面试时间(时间另行通知)。
我校将根据面试成绩、统测成绩、报名材料等进行综合评定,择优录取,并寄发录取通知书,办理入学、注册等相关手续。
第七条 报到
学生凭《录取通知书》按我校规定的时间及相关要求到学校办理报到手续。新生入学后,按规定进行身体检查,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入学资格;如因身体原因专业受限,可商转其他专业。
第八条 学费及住宿费(收费以当年主管部门审批为准)
被我校录取的学生应按规定缴纳学费、住宿费和杂费等,收费标准与我校学生一致,以人民币方式结算。
第九条 违规处理
在报名、考核等环节出现违规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确定的程序和规定处理。
第十条 其他
1.学生在校期间,学校按教育部等六部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进行管理。与祖国大陆学生享受同等医疗保障政策,按规定参加高校所在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同等待遇。
2.学生并入大陆统招生共同培养。学生学籍由学校注册并统一管理。学生转专业、转学、退学、休学、复学等事宜参照学校内地(祖国大陆)学生的相关规定。
3.学习期满,修完规定课程和学分,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4.具体报名、填报志愿时间及注意事项,请留意福建省教育厅一福建省高校依据台湾统测成绩招收台湾学生专题栏目。网址:http://jyt.fujian.gov.cn/。
5.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以及我校相关文件精神,提供奖助学金。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台湾学生,可申请减免学费、住宿费,并申请勤工助学岗位。具体办法参照我校相关规定。
6.本次招生工作由我校直接开展,不以任何形式授权任何机构、企业和个人开展名额预定、培训、有偿咨询等,请考生和家长谨慎甄别不实信息。
附件1: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依据台湾统测成绩招收台湾学生入学申请表
附件2:个人成绩授权查询委托书
附件3: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2023年依据台湾统测成绩招收台湾学生招生专业
联系人:叶老师
办公电话:0591-83511273
电子邮箱:zsb@fjcpc.edu.cn
学校网址:https://www.fjcpc.edu.cn/
邮 编:350007
地 址:中国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80号
附件下载:
附件1: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依据台湾统测成绩招收台湾学生入学申请表.docx
附件3: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2023年依据台湾统测成绩招收台湾学生招生专业.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