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
关于获奖中职学生补录的院校代码及专业代码
院校名称 | 招生类别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
4001 | 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 | 财经类 | 53 | 会计 |
4001 | 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 | 财经类 | 54 | 市场营销 |
4001 | 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 | 财经类 | 55 | 物流管理 |
4001 | 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 | 旅游类 | 56 | 国际邮轮乘务管理 |
4001 | 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 | 制造类 | 57 | 机械设计制造类(含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模具设计与制造专业) |
4001 | 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 | 制造类 | 58 | 船舶工程技术 |
4001 | 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 | 制造类 | 59 | 工程机械运用技术 |
4001 | 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 | 电子信息类 | 60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4001 | 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 | 土建类 | 61 | 建设工程管理(道路工程项目管理方向) |
4001 | 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 | 土建类 | 62 | 市政工程技术 |
4001 | 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 | 农林牧渔类 | 63 | 环境工程技术 |
4001 | 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 | 计算机类 | 64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4001 | 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 | 计算机类 | 65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4001 | 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 | 计算机类 | 66 | 软件技术 |
4001 | 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 | 计算机类 | 67 | 电子商务 |
4001 | 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 | 交通运输类 | 68 | 汽车车身维修技术 |
4001 | 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 | 交通运输类 | 69 | 汽车营销与服务 |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8年高职招考
获奖中职学生补录取工作的通知
闽考院普〔2018〕25号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实施2018年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的通知》(闽教考〔2017〕19号)和《关于做好2018年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闽教考〔2018〕7号)规定,为做好2018年高职招考获奖中职学生补录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录取对象
根据闽教考〔2017〕19号文件规定:“全国、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奖考生仅限在高职招考高职(专科)批录取时享受以下录取照顾政策:报名参加2018年我省高职招考面向中职生考试,且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和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可免试录取到其所报类别的对口高职(专科)专业;获得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的中职毕业生,高职(专科)批录取时享受文考分加30分照顾;获得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的中职毕业生,高职(专科)批录取时享受文考分加20分照顾;获得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优秀奖的中职毕业生,高职(专科)批录取时享受文考分加10分照顾。已参加2018年高职招考报名,但在录取照顾资格申报时间结束后才获得高职(专科)免试资格或加分后达到相应高职(专科)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且尚未被录取的中职生,待2018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结束后由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按规定审批程序统一进行补录取。其余考生不再进行补录取或调整录取。”
根据闽教考〔2018〕7号文件规定:“具有高职(专科)免试资格的中职生若参加高职(专科)批次免试录取,无需参加专科技能测试;若放弃免试录取资格,改参加常规志愿或征求志愿批次录取的,须参加相应批次的职业技能测试。”
二、补录取申请办法
1.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须填写《2018年高职招考中职生补录取申请表》(详见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表),连同获奖证书复印件于7月13日前报送至原就读的学校。逾期不予受理。
2.有关学校汇总初审后,填写《2018年高职招考中职生补录取花名册》(见附件2,以下简称《花名册》),于7月14日前将《花名册》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ksypzc@mail.eeafj.cn,《花名册》纸质版加盖学校公章,连同所有考生《申请表》扫描或拍照后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3.我院汇总审核后,将符合条件的考生名单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我院会同省教育厅有关处室联合审核考生所申报的院校(专业)志愿。审核通过后,由招生院校组织录取。
三、其他事项
1.符合条件的中职生在申报时,须选择与报考类别相对应、与获奖项目相对口的院校(专业)。院校(专业)及其代码详见“2018年福建省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招生计划”。
2.符合条件的考生若未按时提交《申请表》,视其自行放弃资格。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的录取。
3.高职招考中职生补录取工作是高职招考录取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有关中等职业学校要坚持以生为本,通过电话、短信、QQ、微信等形式,及时通知符合条件的考生按时按要求申报,防止漏报、错报。
附件:1.2018年高职招考中职生补录取申请表
2.2018年高职招考中职生补录取考生花名册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18年高职招考中职生补录取申请表
姓名 | 2018年高职招考考生号(14位数) | ||
性别 | 身份证号 | ||
毕业中职学校 | 2018年高职招考报考类别 | ||
国赛/省赛获奖年度、奖次 | 获奖项目 | ||
申请录取 院校代码 (4位数) | 申请录取 院校名称 | ||
申请录取 专业代码 (2位数) | 申请录取 专业名称 |
考生本人签名: 联系电话(手机):
(加盖手印)
考生家长签名: 联系电话(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