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高职招考制造类、交通运输类专科职业技能测试公告
发布部门:招生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04-12 阅读次数:1202
受省考试院委托,2017年福建省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中职生报考高职(专科)院校的制造类和交通运输类职业技能测试由我校统一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测试对象
报名参加2017年高职招考面向中职生考试,且文化课成绩在专科“保底线”以上,欲填报高职(专科)院校(专业)志愿的制造类和交通运输类的中职考生。
其中:(1)具有高职(专科)免试资格的中职生若参加专科免试录取,无需参加专科技能测试;若放弃免试录取资格参加常规批次或征求志愿批次录取,须参加相应批次的职业技能测试。(2)由于本科技能测试与专科技能测试的测试要求不同、评判标准不同,两项测试成绩不能互相代替使用,因此,已参加本科技能测试但未被本科录取的考生需参加专科技能测试。
二、测试内容
测试内容具体详见《2017年福建省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职业技能测试考试大纲》(闽教考〔2016〕25号)。该文件已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www.eeafj.cn)上公布,考生可自行下载查阅。专科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合格率为实际参加测试考生数的90%。
三、注意事项
1.所有符合测试条件的中职考生须在规定时间,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2017年高职招考准考证(准考证遗失的,可于测试前到2017年高职招考报名所在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申请补办),到指定地点报到,办理相关手续,并遵照测试点要求参加测试,逾期不再受理。
2.考生入场参加测试时,除规定的与测试有关的证件、测试用具外,其他任何物品(如手机、手表、随身听、IPAD等)一律不得带入测试场所。
3.考试全程实行实时监控、实时录像,请考生遵守考场纪律。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违法的,由考点或教育考试机构移送当地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及有关法规进行处理。
2017高职招考中职生制造类、交通运输类专科职业技能测试安排表
类别 | 报到时间和地点 | 测试时间和地点 | 备注 |
交通运输类 | 4月17日下午15:00-17:00 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8号楼土一阶教室(11号楼斜对面) | 4月18日上午8:00-12:10;下午13:00—17:10。 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11号楼汽车系实训中心一层及10号楼403电工实验室 | 考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2017年高职招考准考证,自带黑色签字笔。 |
制造类 | 4月17日下午15:00-17:00 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图书馆 | 4月18日上午8:00-12:10,下午13:00-18:30。 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图书馆一楼阅览室 | 考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2017年高职招考准考证,自带手工绘图工具、黑色签字笔。 |
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
2017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