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与智慧交通学院学生会组织改革情况

发布时间:2022-04-18   浏览次数:930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院截至202111学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

信息与智慧交通学院学生会组织深化改革评估备案表

组织名称: 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信息与智慧交通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

二级学生会组织情况

项目

验收结论

备注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达标

未达标


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达标

未达标


3. 工作人员不超过30人。

达标

未达标

实有20

4.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

达标

未达标

实有3

5. 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达标

未达标


6. 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达标

未达标


7. 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达标

未达标


8. 主席团由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选举产生。

达标

未达标


9. 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

达标

未达标

召开日期为:2021117

10. 开展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达标

未达标


11. 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达标

未达标


12. 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达标

未达标


13. 明确1名团组织负责人指导级学生会组织;聘任团委老师担任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达标

未达标




二、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信息与智慧交通学院学生会章程

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信息与智慧交通学生会章程(修订)


第一章

第一条 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信息与智慧交通学院学生会是中共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信息与智慧交通学委员会领导共青团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信息与智慧交通学院委员会、福建省学联指导下的代表全学生的群众组织,是学紧密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学生会组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加强对同学的政治引领为根本,以全心全意服务同学为宗旨是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省学联的团体会员。

第二条 学生会组织基本任务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加强对同学的政治引领为根本,以全心全意服务同学为宗旨,开展形式多样、健康向上、格调高雅的科技创新活动、校园文化活动与社会实践活动,促进同学全面发展,团结和引导同学成为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要求的合格人才;

()党委的领导,团委和省学联的指导下,依照宪法、法律、学校规章制度和本组织章程,及时向同学传达党的声音和主张,引导广大同学自觉把个人理想融入到党和人民的共同奋斗之中;

()在维护国家和社会利益的同时,表达和维护广大同学们的根本利益;为同学们创造、和谐、健康、向上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培养学生全面发展成才的重要舞台;

()信息与智慧交通学院学生会以加强对同学的政治引领为根本,及时向同学传达党的声音和主张,团结引导同学听党话、跟党走;面向全体同学,坚持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听取、收集同学在思想成长、学业发展、身心健康、社会融入、权益维护等方面的普遍需求和现实困难,及时反馈学,帮助有效解决。

第三条 本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

全院学生代表大会的代表由民主选举产生,大会对会员负责,受会员监督。主席团由全院学生代表选举产生,对学生代表大会负责,报告工作,并受其监督。各级学生组织机构的职权划分在院学生会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基层学生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第四条本会的主要人员

(一)学生会工作人员,主要为执行和完成学生会主席团或部门负责人下达的正确任务和指示;

(二)学生会组成。主席团成员、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


第二章 会 员

第五条 凡信息与智慧交通学院学的学生,不论民族、性别、年龄、宗教信仰且承认本会章程的均为本会会员。

第六条会员根据本章程享有下列权利:

()在本会内享有平等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有权通过各种正当途径和方式对本会各级组织和干部及其工作进行监督、批评和提出建议;

()享有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的权利;

()会员在本会内受到不正当待遇时,有权请求本会帮助和保护;会员在学习、生活等方面遇到困难时,有权请求学院帮助解决;各级组织必须认真对待。受到留校察看处分者,在留察期间不享有上述权利;

第七条会员在行使本章程赋予的权利时,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遵守国家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遵守院纪和院规,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及本会的利益,不得妨碍他人行使权利;

()支持本会各级组织的工作,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执行本会的决议,努力完成本会委托的工作,维护本会的荣誉;各级学生会干部除履行会员义务外,必须做到作风正派,努力学习,热心为同学服务。


章 机构设置及运行

第八条 信息与智慧交通学院学生代表大会是信息与智慧交通学院广大同学依法依规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治理的机构。

信息与智慧交通学院学生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正式学生代表出席才能召开。每个学生代表需提前向身边同学收集意见形成提案,上交大会筹备委员会。在特殊情况下,经团委批准,报党委审批,由学生会委员会通过后可提前或延期召开,延长或者提前期限一般不超过一个学期。

信息与智慧交通学院学生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实行表决制。

第九条信息与智慧交通学院学生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修订学生会章程,监督章程实施;

(二)听取和审议上一届学生会的工作报告;

(三)选举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四)选举新一届学生代表大会常设机构;

(五)选举产生出席上级学代表大会的代表;

(六)征求广大同学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合理有序表达和维护同学正当权益;

(七)讨论、决定应由学生代表大会议决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信息与智慧交通学院学生代表大会按以下原则产生代表:

(一)信息与智慧交通学院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一般不低于学生会组织所联系学生人数的1%,名额分配要覆盖各个班级、年级及主要社团,其中非校、学院学生会骨干的学生代表一般不低于60%,女代表一般不少于25%班级代表名额原则上依照学院学生会组织会员人数比例分配,代表名额不足3人的以3人计,班级学生代表大会代表要体现广泛性。

(二)信息与智慧交通学院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选举产生,并在一定范围公示。

第十一条信息与智慧交通学院学生会委员会是信息与智慧交通学院学生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委员会向学生代表大会负责,在大会闭会期间代表信息与智慧交通学院全体同学帮助和监督学生会组织的工作。

第十二条 在学代会闭会期间,由委员会发起申请,报院团委批准,经委员会三分之二同意后可以调整委员。

第十三条 信息与智慧交通学院学生会委员会由信息与智慧交通学院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学生会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决议;

(二)负责监督评议章程实施和学生会组织工作;

(三)听取、审议学生会执行机构的工作报告;

(四)召集学生代表大会;

(五)决定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个别调整事项;

(六)决定聘任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七)讨论和决定应由常设机构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信息与智慧交通学院学生会委员会不得代替学生会执行机构行使权益维护等日常执行功能。


第四章 工作人员

第十四条 学生会工作人员:

(一)应是信念坚定、品行端正、乐于奉献、作风务实的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二)应是学有余力、学业优良的学生,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三)应面向广大同学进行选拔,过程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四)学生会工作人员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参加评优评先提名,应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不允许与其岗位简单直接挂钩。

第十五条 学生会工作人员应该做到: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坚持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二)热心学生会工作,注重实干,勇于开拓创新;

(三)以身作则,严以律已,处处起模范带头作用,争当“三好标兵”、“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

(四)谦虚、谨慎、密切联系学生全体,实事求是,注重调查研究,养成良好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习惯,努力提高自身的道德文化修养和工作能力,做到“主动学习、主动总结与反思、主动提升自我”;

(五)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相互监督、相互帮助, 敢于与各种不正之风作斗争。

第十六条 学生会工作人员退出条件以及程序对于无法正常完成学业的,考核不合格的,违纪违法的以及其他不履行职责的学生会工作人员,应按照规定和程序予以劝退、免职或罢免。


第五章 从严治会

第十七条 信息与智慧交通学院学生会组织要面向全体同学,依法依章程开展活动、接受管理和监督。规范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的产生和配备,严格遵守《关于学联学生会工作人员改进作风服务同学的若干规定》,胸怀崇高理想,恪守学生本分,牢记服务宗旨,守纪律、讲原则、做表率。

第十八条 学生会组织决定重要事项或开展重大活动,须事先向学院团委报告。学院团委建立从严指导管理学生会组织的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学生会组织及工作人员出现的问题,学院团委应迅速调查核实,按规定和程序及时予以处理。

第十九条 院学生会组织明确建立以学生代表为主,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学院团委等共同参与的述职评议会,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评议会从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成效、纪律作风等方面对其进行全面客观的综合评价。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信息与智慧交通学院学生会所有。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自信息与智慧交通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通过后生效。

  1. 院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图



四、院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序 号

姓 名

政治面貌

二级学院

年级

学习成绩排名

是否存在课业不及格情况

1

李智伟

共青团员

信息与智慧交通学院

2020

30.00%

2

郭宇兴

共青团员

信息与智慧交通学院

2020

13.33%

3

方婷静

共青团员

信息与智慧交通学院

2020

1.37%

4

许泽清

共青团员

信息与智慧交通学院

2020

14.22%

5

陈邱文

共青团员

信息与智慧交通学院

2020

26.00%

6

黎雷

共青团员

信息与智慧交通学院

2020

22.66%

7

陈晶晶

共青团员

信息与智慧交通学院

2020

20.00%

8

黄晓东

共青团员

信息与智慧交通学院

2020

22.66%

9

喻佳乐

共青团员

信息与智慧交通学院

2020

14.28%

10

邱玉婷

共青团员

信息与智慧交通学院

2020

5.04%

11

郑佳喜

共青团员

信息与智慧交通学院

2020

26.66%

12

黄泓枨

共青团员

信息与智慧交通学院

2020

4.12%

13

欧栋清

共青团员

信息与智慧交通学院

2020

18.80%

14

王毅

共青团员

信息与智慧交通学院

2020

11.22%

15

李若飞

共青团员

信息与智慧交通学院

2020

12.66%

16

伍祥林

共青团员

信息与智慧交通学院

2020

7.79%

17

陈驰

共青团员

信息与智慧交通学院

2020

13.40%

18

章皖航

共青团员

信息与智慧交通学院

2020

0.65%

19

黄周武

共青团员

信息与智慧交通学院

2020

11.92%

20

杨不凡

共青团员

信息与智慧交通学院

2020

14.67%

*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学习成绩综合排名(新生、研究生不需填写)

五、院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

《信息与智慧交通学院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办法》

1、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和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选举。委员候选人按照姓氏笔画为序排列,差额比例不低于应选人数的20%

2、经学院团委批准,本次大会应选信息与智慧交通学院学生会主席团3名,差额2名。

3、信息与智慧交通学院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预备人选,在经过民主推荐并经院团总支、院党总支考察通过和原则同意后,提请大会酝酿讨论。大会(主席团)根据学生代表的意见,确定候选人名单,提交大会进行正式选举。

4、本次选举设选票一张。选举时,每位参会代表按要求填好选票投入票箱。

5、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数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6、进行正式选举时,候选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获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人数一半的候选人人数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可以从未当选的得票多的候选人中,按差额选举的要求,提出候选人名单,经大会(主席团)同意,重新选举产生。如果当选人数接近应选名 额,经大会(主席团)酝酿并征得半数以上代表同意,也可以减少名额,不再进行选举。

7、出席本次大会的代表,有权对每位候选人表示赞成、不*成、弃权 或另选他人。填写选票时,投赞成票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空格内画“0”; 投不赞成票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空格内画“×”;弃权的,不画任何符号。投不赞成票或弃权的,可以另选他人。如另选他人,请在另选人栏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0”,不画“0”的视为 无效,不计该另选人的得票。每张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选票一律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符号要准确,字迹要清楚。凡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视为无效票。选举人不能填写选票的,可以委托非候选人按选举人的意志代写。

8、本次选举设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2名,在大会(主席团)领导下,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监票人由大会从不是候选人的代表中提名,并必 须经大会表决通过。本次选举设总计票人1名、计票人5名,由大会(主席团)从参会的代表中指定,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工作。

9、选举时,大会会场设1个票箱。投票按总监票人、监票人、主席团成员和其它代表的顺序,依次投票。因故未能出席大会的代表,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10、投票结束,当场开启票箱,计票人在监票人的监督下清点收回的选票,并和发出的选票数核对,填写计票单。总计票人填写计票结果报告单。

11、大会选举结果,由总监票人签字并向大会(主席团)报告后,向大会报告。当选人名单,由大会主持人向大会宣布。当选的委员按姓氏首字母发音为序排列。

12、本选举办法由大会(主席团)提出,经大会表决通过后生效。


六、院级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2021117日,信息与智慧交通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在我校北区一号楼学术报告厅隆重召开,信息与智慧交通学院党总支书记许友孝、分团委负责人沈晓家、我院各辅导员、校主席团成员袁一鸣、信息与智慧交通学院第一届委员会团委兼职副书记(学生)林蒋梅、第一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兼执行主席沈凤民以及我院优秀学生代表共200人,参加了开幕式。

117日下午14时,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信息与智慧交通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开幕式在北区一号楼学术报告厅隆重召开。

信息与智慧交通学院党总支书记许友孝在致辞中指出,全体学生代表是信息与智慧交通学院加强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实施教育、管理工作的重要力量。并对全体学生代表提三点希望和要求:一要进一步加强思想引领,切实增强思想引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二要进一步提高创新能力和水平,切实提升自我、真正成长成才;三要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切实打造具有强大凝聚力的学生组织。同时,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发扬新时代抗疫精神,认清所面临的大好机遇和严峻形势,增强责任意识、紧迫意识和忧患意识,汇聚实现中国梦的强大正能量,奋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全体代表听取了信息与智慧交通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沈凤民代表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信息与智慧交通学院第一届学生会做的《脚踏实地,稳中求进——努力开创信息与智慧交通学院学生会工作新局面》工作报告;学习讨论了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学联二十七大精神和学生会改革相关文件;讨论通过了学生会第二届主席团成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草案)、大会选举办法(草案)、学生会章程修订(草案);听取了《信息与智慧交通学院学生会章程》的修订说明,审议并通过了《信息与智慧交通学院学生会章程》(修订案);审议并通过了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信息与智慧交通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提案工作报告及第一届学生会工作报告。大会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学联二十七大精神,深化高校学生会改革的重要举措,把握时代精神,勇担时代使命,汇聚青春力量,成就青春梦想。

本次学生代表大会是我院青年学生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学院全面推进学生会、研究生会组织改革的一次动员会,是全面总结工作经验,开创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工作新局面的一次大会。学院第二届学生会将在学院党委的领导、学院团委和上级学联的指导下,努力为广大学生提供全方位、高品质的服务,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进程中书写无悔的青春华章!以优异的成绩向建校155周年和中国共产党的二十大的胜利召开献礼。

大会在全体代表齐唱校歌中圆满落幕。

七、院级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关于信息与智慧交通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的产生办法》

为了充分体现广大学生意志、切实保障全体学生的民主权利,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和社会服务,努力为同学服务,保障学生的民主权利,使我校各级学生组织建设及学生工作开展能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学生意见及建议在未来各项工作中能被充分考量。根据《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信息与智慧交通学院学生会章程》及其它相关规定,学代会代表应具有如下资格要求:

(一)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三)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品德和责任感;

   (四)积极倡导和鼓励我校学生进行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 和社会服务,努力为同学服务,培养学生民主意识、责任意识和主人翁意识,配合学校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五)具有全局观念和良好的群众基础,同广大同学保持密切联系,受到同学们的拥护和信任;

    (六)坚持原则,能如实反映同学们的意见,正确行使民主权利;

    (七)勤奋学习,刻苦钻研,锐意进取,积极参加各项活动,热心学生工作;

    (八)在校期间未受违纪处分。

一、代表的权利

    (一)通过符合学生会组织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在学生代表大会上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享有表决权;

    (二)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享有在职权范围内以个人或者联名方式提出提案,并对提案办理情况进行询问和监督的权利;

    (四)享有对学校学生会所作的工作报告进行质询并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的权利;

二、代表的义务

    (一)积极行使代表权利,认真履行代表职责,按时参加相关会议;

    (二)努力学习并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和学校的规章制度,不断提高理论水平、个人素质和参政议政的能力;

    (三)积极参加校学代会的活动,认真宣传、贯彻学代会决议,完成大会下达的各项任务;

    (四)密切联系广大学生,正确代表学生利益,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如实反映学生的意见和要求,同时接受学生的监督。

三、代表名额分配及构成

根据《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代表名额一般不低于所联系学生人数的10%,结合我校学生会组织现状,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信息与智慧交通学院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正式代表的名额为200名。代表名额分配覆盖各个学院、年级及主要学生社团,其中非校、院学生会骨干的学生代表不低于60%,要考虑到各方面的代表性(如党、团员比例,群众比例,少数民族比例等)。

四、代表产生办法

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信息与智慧交通学院次学生代表大会的代表选举以专业为选举单位。

(一)代表产生办法

学代会代表的酝酿推荐工作,由学院各班级负责,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选举产生,共计6个选举单位。

(二)代表产生程序

1.推荐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

各选举单位组织学生会酝酿讨论,按照多于代表名额20%的要求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学生意见,保证学生参与的数量和比例,根据代表候选人提名的原则,提出学代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报同级团组织同意后,由选举单位学生会进行初步审查并提出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上述名单需在本单位范围内以适当方式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

2.代表资格审查和批复

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对上述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及时批复。对不符合规定程序和不符合条件的要提出调整意见。

3.选举产生代表

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经批复后,各选举单位方可选举正式代表,实到人数应超过应到人数的五分之四,通过差额选举的办法,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出席学代会的代表。选举产生的代表经本学院团委审批、学院党委通过,将《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信息与智慧交通学院第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信息与智慧交通学院第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册》,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信息与智慧交通学院第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情况报告交至学代会工作筹备小组,进行最终审核确定。

五、工作要求

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信息与智慧交通学院第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影响大的政治性任务,各团支部要高度重视。要根据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做好代表的选举工作。在整个选举过程中,包括酝酿推荐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和选举工作,都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并按规定时间完成。

本选举办法最终解释权归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信息与智慧交通学院第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工作小组所有。


信息与智慧交通学院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序号

类别

姓名

是否为专职团干

备注

1

分管学生会组织的院团委副书记

沈晨晞


2

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沈晓家




(图/文:魏志阳  审核人:张德华  排版:信息学院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