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2023-2024-2学期重修工作,根据《课程重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文件规定,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操作流程
重修报名时间为2024年3 月28日至4月2日。学生需登录学院教务处网页进行报名,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二、重修报名的对象、课程
1、2022级(除“3+2”专业外)2022-2023-2学期所有未通过课程;2021级“3+2”专业、2019级三年制专业和2020级各专业所有未通过课程。
三、重修方式
重修方式分为开设重修班、跟班重修和免听重修三种方式,开课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重修方式。其中以重修班及跟班重修为主,免听重修为辅。对于考试课补考成绩≥50分、考查课补考不及格者,若不符合开班重修要求,开课学院可视需要安排免听重修。具体如何确定重修方式详见《课程重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文件规定。
四、缴费
1、教务处将于2023年4月3日下发重修报名成功的学生名单及相关课程。各二级学院进行信息核对并对学生的重修方式、课时、费用进行确认,并于4月7日前上报教务处。教务处汇总后下发待缴费名单,各二级学院组织学生于4月8日至4月10日完成缴费,4月12日下发重修安排表。
2、根据《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关于申请学分制收费项目予以备案的请示》(闽交院﹝2007﹞29号)文件精神,重修学费标准为129元/学分(学分按重修学分计,每18个重修学时折算1个重修学分,最小单位为0.5,不足0.5按0.5计算,下同):
(1)重修班按重修学时折算重修学分;免听重修按考查课50元、考试课100元收取。
(2)每门重修学费最低标准为:考查课50元、考试课100元。
(3)重修实行先缴费,后排课。
五、重修课程实施
各二级学院应在重修课程开课前,将课程重修学生信息汇总表(含缴费情况)、课程重修教师安排表于4月12日前提交一份教务科备案。
重修时间为4月13日至6月12日,各二级学院于6月13日前将重修成绩录入教务系统。
六、注意事项
复学至2022级的学生中,若有入伍前大一下学期未通过科目。学生可填写《复学学生重修报名表》交至学生所在学院教务员处,二级学院汇总并于报名截止日前提交教务科审核。
教务处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