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届临毕业重修报名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3-04-21  浏览次数:1686

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临毕业重修工作,根据《课程重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文件规定,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操作流程

重修报名时间为2023421日至424上午12时,学生需登录正方教务管理系统网页进行报名,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二、重修报名的对象、课程(名单见附件二)

12023届应届毕业生(除退役军人、二元制专业2021-2022-22022-2023-1学期未取得学分的课程;

2、2023届退役军人班毕业生2021-2022-12021-2022-22022-2023-1学期未取得学分的课程

3、2023届二元制专业毕业生2021-2022-2学期未取得学分的课程

三、重修方式

重修方式分为开设重修班和免听重修两种方式,二级学院结合毕业生返校确定具体重修方式。其中以重修班为主,免听重修为辅。对于考试课补考成绩50分、考查课补考不及格者,若不符合开班重修要求,各二级学院可视需要安排免听重修。具体如何确定重修方式详见《课程重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文件规定。

四、缴费

1、教务处将于2023426下发重修报名成功的学生名单及相关课程。各二级学院进行信息核对,开课学院对学生的重修方式、课时、费用进行确认,并于427前上报教务处。教务处汇总后下发待缴费名单,各二级学院429日至54日完成缴费,56日下发重修安排表。

2、根据《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关于申请学分制收费项目予以备案的请示》(闽交院200729)文件精神,重修学费标准为129/学分(学分按重修学分计,每18个重修学时折算1个重修学分,最小单位为0.5,不足0.50.5计算,下同):

1)重修班按重修学时折算重修学分;免听重修按考查课50元、考试课100元收取。

2)每门重修学费最低标准为:考查课50元、考试课100元。

3)重修实行先缴费,后排课。

、重修课程实施

各二级学院应在重修课程开课前,将课程重修学生信息汇总表、课程重修教师安排表一式两份送教务处审批。缴费完成后,各二级学院结合集中返校开展重修。612日前完成重修考试并将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注意事项

学生因退役复学、学籍异动等非个人原因错过其他学期重修,可填写《非个人原因错过重修报名表》交至学生所在学院教务员处,二级学院汇总并于报名截止日前提交教务科审核。

附件一:学生重修报名流程

附件可报名2023届临毕业重修学生名单

附件三:学生重修缴费操作说明

附件四:非个人原因错过其他学期重修报名表

                                                       

教务处

                                                     2023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