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2023-2学期重修报名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3-04-04  浏览次数:607

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2022-2023-2学期重修工作,根据《课程重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文件规定,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操作流程

重修报名时间为202344日至49上午12。学生需登录学院教务处网页进行报名,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二、重修报名的对象、课程

12021(除3+2专业外2021-2022-2学期所有未通过课程20203+2专业2018三年制专业2019各专业所有未通过课程。

、重修方式

重修方式分为开设重修班、跟班重修和免听重修三种方式,开课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重修方式。其中以重修班及跟班重修为主,免听重修为辅。对于考试课补考成绩50分、考查课补考不及格者,若不符合开班重修要求,开课学院可视需要安排免听重修。具体如何确定重修方式详见《课程重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文件规定。

、缴费

1、教务处将于2023410日下发重修报名成功的学生名单及相关课程。各二级学院进行信息核对并对学生的重修方式、课时、费用进行确认,并于412日前上报教务处。教务处汇总后下发待缴费名单,各二级学院组织学生413日至416完成缴费,420下发重修安排表。

2、根据《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关于申请学分制收费项目予以备案的请示》(闽交院200729)文件精神,重修学费标准为129/学分(学分按重修学分计,每18个重修学时折算1个重修学分,最小单位为0.5,不足0.50.5计算,下同):

1)重修班按重修学时折算重修学分;免听重修按考查课50元、考试课100元收取。

2)每门重修学费最低标准为:考查课50元、考试课100元。

3)重修实行先缴费,后排课。

、重修课程实施

二级学院应在重修课程开课前,将课程重修学生信息汇总表、课程重修教师安排表(以上两个表格可在教务处网页的规章制度”中“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关于印发《课程重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的附件”下载)一式两份送教务处审批后,再将重修学费和课程重修学生信息汇总表于420提交一份教务科备案。

重修时间为421日至612二级学院613日前将重修成绩录入教务系统

注意事项

退役复学至2021级学生在2019-2022学年第二学期《英语》、《数学》、《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以重修方式完成补修,免缴重修费。

 

附件一:教务系统学生重修报名操作手册-学生版

附件二:学生重修缴费操作说明

 

 

                                                         教务处

                                                        202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