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应、往届毕业班学生重修工作,根据《课程重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文件规定,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操作流程
重修报名时间为2021年7月22日至7月26日上午10时。学生需登录学院教务系统网页进行报名,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二、重修报名的对象、课程
1、2021届、2020届各专业毕业生所有未取得学分的课程。
2、2019级(除“3+2”专业、“二元制”、退役军人班外)2019-2020-1学期、2020-2021-1学期所有未通过课程。
3、复学至2019级学生在原第一、三学期所有未通过课程。
三、重修方式
重修方式分为开设重修班和免听重修两种方式,各二级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重修方式。其中以重修班为主,免听重修为辅。对于考试课补考成绩≥50分、考查课补考不及格者,若不符合开班重修要求,二级学院可视需要安排免听重修。具体如何确定重修方式详见《课程重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文件规定。
四、缴费
1、教务处将于2021年7月27日下发重修报名成功的学生名单及相关课程。各二级学院进行信息核对并对学生的重修方式、课时、费用进行确认,并于7月29日前上报教务处。教务处汇总后下发待缴费名单,各二级学院组织学生于8月3日至8月5日完成缴费,8月9日下发重修安排表。
2、根据《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关于申请学分制收费项目予以备案的请示》(闽交院﹝2007﹞29号)文件精神,重修学费标准为129元/学分(学分按重修学分计,每18个重修学时折算1个重修学分,最小单位为0.5,不足0.5按0.5计算,下同):
(1)重修班按重修学时折算重修学分;免听重修按考查课50元、考试课100元收取。
(2)每门重修学费最低标准为:考查课50元、考试课100元。
(3)重修实行先缴费,后排课。
五、重修课程实施
各二级学院应在重修课程开课前,将课程重修学生信息汇总表、课程重修教师安排表(以上两个表格可在教务处网页的“规章制度”中“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关于印发《课程重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的附件”下载)一式两份送教务处审批后,再将重修学费和课程重修学生信息汇总表复印件于8月9日提交一份至教务科备案。
重修时间为8月9日至8月31日,各二级学院于9月3日前将重修成绩报送教务处。
附件一:学生重修报名流程
附件二:学生重修缴费操作说明
教务处
2021.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