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公选课补选课通知

发布人:教务处  发布时间:2015-06-05  浏览次数:31

各系(部):

公共选修课第一阶段的选课已结果,部分课程因选修人数未达到要求需要取消以及第一阶段漏选的学生需第二次选课,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选课时间:201565上午12点整至20156824点结束,逾期选课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选课。

2、选课对象:2013级、2014级全日制学生

3、选课要求

(1)每个学生原则上每学期选修1门公共选修课。

(2)学生修读的各类选修课课程,不能与本专业培养方案中必修课课程相同,否则不计成绩。

(3)三年制学生在第2-6学期内完成公共选修课的6学分;二年制学生在第2-4学期内完成公共选修课的4学分。

(4)理科专业的学生必须选修2学分的文科类课程。

      文科专业的学生必须选修2学分的理科类课程。

(5)凡之前列入网络通识课程“黑名单”的学生禁止报名选修网络通识课程,请合理安排时间上网报名非“网络通识课程”。(名单见附件1:列入网络通识课程“黑名单”学生)

4、第二次选课注意事项:

 (1)第一阶段公共选修课未登录教务网页进行公共选修课或者已报名选修却因课程未达到开课人数而被取消课程的2014级同学可在第二阶段进行补选。(名单见附件2:“14级未选或取消课程的学生名单”)

 (2)由于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的公选课尚未结束,但为了保证2013级学生顺利毕业,先估算出部分2013级可选修2或3门的公选课选课的学生名单(名单见附件3:“13级学生补选名单及课程门数”)。请其余的2013级学生根据自身公共选修课的学分情况自行判断并进行相应的补选1门公选课。

(3)在规定的选课时间内,学生没有参加选课的,将不再进行补选。

 

附件1_ 列入网络通识课程“黑名单”学生.xls

附件2:“14级未选或取消课程的学生名单”

附件3:“13级学生补选名单及课程门数” 

 

此通知也公布于学院各级QQ群。

 

 

                                               教务处

                              2015-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