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闽交院〔2014〕146号)文件精神,学院于2015-2016第一学期16周启动了学生转专业工作。经学生申请、系部审核、教务处复核、转专业考核等环节,并根据转专业考核的总成绩、期末考试成绩及各专业可转入计划数,经院长办公会议研究批准,拟同意魏圣斌等13位同学转专业申请(具体名单见附件1),13位同学因转专业当学期期末成绩考核不合格不予转专业。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16年2月26日至2016年3月2日。
教务处
2016年2月26日
根据《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闽交院〔2014〕146号)文件精神,学院于2015-2016第一学期16周启动了学生转专业工作。经学生申请、系部审核、教务处复核、转专业考核等环节,并根据转专业考核的总成绩、期末考试成绩及各专业可转入计划数,经院长办公会议研究批准,拟同意魏圣斌等13位同学转专业申请(具体名单见附件1),13位同学因转专业当学期期末成绩考核不合格不予转专业。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16年2月26日至2016年3月2日。
教务处
2016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