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闽交院〔2014〕146号)文件精神,教务处于2017-2018第一学期16周启动学生转专业申请工作。经学生申请、系部审核、教务处复核、转专业考核等环节,并根据转专业考核的总成绩、期末考试成绩及各专业可转入计划数,经院长办公会议研究批准,拟同意林俊丰等25位同学转专业申请(具体名单见附件1),11位同学因当学期期末成绩考核不合格或未达到转专业成绩线不予转专业。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18年3月12日至2018年3月15日。如有异议,请咨询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