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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考(含毕、结业前补考)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8-05-24
浏览次数:
840
1.确定补考时间,通知各系(部)(教务处)
2.安排公共基础课补考日程,公布并发至系(公共教学部)
3.安排除公共基础课外的课程补考日程并公布(各系.部)
4.报教务处备案(各系.部)
5.组织补考(各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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