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 第十五届体育节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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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2005013晶晶  发布时间:2023-03-17   动态浏览次数:210



关于举办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


第十五届体育节的通知



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体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把学校体育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经研究,定于20233月至11月举办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第十五届体育节。现将竞赛规程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报名、训练、参赛等各项工作,确保比赛顺利实施。


  附件一: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第十五届体育节竞赛规程总则

  附件二: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第十五届体育节竞赛计划

  附件三: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第十五届体育节各比赛项目计分办法






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

20233



 附件一:

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

第十五届体育节竞赛规程总则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体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把学校体育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经研究,决定举行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第十五届体育节。

一、竞赛日期:20233月—11

二、竞赛地点: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

三、竞赛项目

 篮球、足球、桌式足球、羽毛球、乒乓球、花样跳绳、广播操、田径运动会。

四、参加单位

安全与环境学院、轨道交通学院、航海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机械与智能制造学院、汽车学院、土木工程学院、通用航空产业学院、信息与智慧交通学院等14个单位代表队。

五、竞赛方法

 各项竞赛均按各单项规程中规定的竞赛规则执行。

六、报名

1.凡正式录取的在校学生(包括培训学院),身体健康者均可报名参加比赛,教工组由校工会负责组织。

2.运动员资格由各单位负责审核。凡弄虚作假者,经查实,取消比赛成绩并给予全校通报批评。

3.报名单位须加盖本单位公章,按各单项规程规定的时间交承办单位或负责人。

七、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

1.各单项录取名次见单项竞赛规程。对获得名次的单位及个人颁发获奖证书。

2.体育节团体总分按各项目总分的名次对应得分合计。

3.团体名次不并列。若出现团体总分相等,以单项冠军数多者名次列前;如仍相等,以单项亚军数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

4.大会组委会设“体育道德风尚奖”“优秀组织奖”,学生个人“体育道德风尚奖”各二级学院按10%的比例上报组委会,比赛期间若发现违规现象,经查实,取消集体及个人“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资格。

八、主办单位: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

九、承办单位: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通识教育学院

十、协办单位:党委学生工作部、通识教育学院体育教研部

十一、本规程解释权属体育节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二


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第十五届体育节


竞赛计划




序号

竞赛项目

竞赛时间

项目负责人

1

乒乓球比赛

3月份

李勇妹

2

桌式足球

4月份

王发振

3

跳绳比赛

4月份

张瑞丽、黄艳

4

3X3篮球赛

5月份

林杰君、曾新平

5

足球比赛

5月份

王发振、危智坚

6

羽毛球比赛

6月份

王姗姗

7

篮球比赛

6月份

林杰君、曾新平

8

田径运动会

11月份

体育教研部








 附件三


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


第十五届体育节各比赛项目计分办法


    一、开幕式入场式、广播操比赛计分办法

入场式、广播操两个项目名次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4名,分别以18分、12分、6分的名次得分计入团体总分,没报名参加及比赛弃权单位以0分计。


    二、桌式足球、羽毛球、乒乓球、3X3篮球计分方法

羽毛球团体、乒乓球团体、桌式足球、3X3篮球取前八名,分别以27分、24分、22分、20分、18分、16分、14分、12分的名次得分计入团体总分,其余代表队以8分计入团体总分,没报名参加及比赛弃权单位以0分计。


    三、跳绳、篮球联赛、足球联赛计分方法

跳绳团体、篮球联赛、足球联赛取前八名,分别以36分、32分、28分、26分、24分、22分、20分、18分的名次得分计入团体总分,其余以12分计入团体总分,没报名参加及比赛弃权单位以0分计。


    四、田径运动会计分方法见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