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外聘教师审批表

作者:来源:轨道交通学院发布时间:2020-08-05 01:16:30浏览次数:10

记录编号:JY0212/JL10


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外聘教师审批表

 外聘教师类型:兼职兼课年    月    日

姓    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


学历


毕业学校


专业


所在单位


是否双师


职称


拟聘任课程1


任课班级


拟聘任课程2


任课班级


课时

总数


周课时


酬金

标准


联系

电话


自我介绍及要求:



试讲及面试情况:



专业教研室意见:



教学系()意见:



备注


记录编号:JY0212/JL11

 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聘请教师协议


甲方: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

乙方:(受聘教师)

甲乙双方经协商,甲方聘请乙方于月至月,担任班级课程(含实践教学环节)的教学任务,共课时。为保证教学质量和保障任课教师的利益,对以下事项进行约定,由协议双方在本协议生效期内共同遵守。

一、乙方必须填写《外聘教师审批表》(附件一)及提供相应的资历复印件。

二、乙方受聘后要严格执行《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外聘教师管理办法(修订)》的各项条款。

三、乙方受聘后,必须按照甲方颁发教学任务书规定的时间上课,私自停调课或请人代课的按《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修订)》处理。

四、乙方每上一节课(以50人为准,少于50人按50人计算),由甲方付给酬金  元,每增加10人另行追加课酬5元。课外实验每两节按上课一节计算,酬金每四周结算一次。每月结算时,先预发80%,待期末按教学要求完成规定的教学任务并无发生任何教学事故,再补发余额。若有教学事故,除罚相应课时的课酬金外,三级教学事故扣发当月课时津贴的20%,二级教学事故扣发当月课时津贴的40%,一级教学事故扣发当月课时津贴的60%。若乙方中途主动提出解约,扣发剩余的课酬。

  1.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             乙方签字(盖章)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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