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录编号:JY0212/JL10
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外聘教师审批表
外聘教师类型:兼职□兼课□年 月 日
姓 名 | 性别 | 年龄 | |||||||||
身份证号 | 学历 | ||||||||||
毕业学校 | 专业 | ||||||||||
所在单位 | 是否双师 | 职称 | |||||||||
拟聘任课程1 | 任课班级 | ||||||||||
拟聘任课程2 | 任课班级 | ||||||||||
课时 总数 | 周课时 | 酬金 标准 | 联系 电话 | ||||||||
自我介绍及要求: | |||||||||||
试讲及面试情况: | |||||||||||
专业教研室意见: | |||||||||||
教学系(部)意见: | |||||||||||
备注 |
记录编号:JY0212/JL11
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聘请教师协议
甲方: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
乙方:(受聘教师)
甲乙双方经协商,甲方聘请乙方于年月至年月,担任班级课程(含实践教学环节)的教学任务,共课时。为保证教学质量和保障任课教师的利益,对以下事项进行约定,由协议双方在本协议生效期内共同遵守。
一、乙方必须填写《外聘教师审批表》(附件一)及提供相应的资历复印件。
二、乙方受聘后要严格执行《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外聘教师管理办法(修订)》的各项条款。
三、乙方受聘后,必须按照甲方颁发教学任务书规定的时间上课,私自停调课或请人代课的按《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修订)》处理。
四、乙方每上一节课(以50人为准,少于50人按50人计算),由甲方付给酬金 元,每增加10人另行追加课酬5元。课外实验每两节按上课一节计算,酬金每四周结算一次。每月结算时,先预发80%,待期末按教学要求完成规定的教学任务并无发生任何教学事故,再补发余额。若有教学事故,除罚相应课时的课酬金外,三级教学事故扣发当月课时津贴的20%,二级教学事故扣发当月课时津贴的40%,一级教学事故扣发当月课时津贴的60%。若乙方中途主动提出解约,扣发剩余的课酬。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 乙方签字(盖章)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