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海学院师德师风建设考评奖惩制度

发布时间:2020-10-22浏览次数:569

为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大力推进师德师风建设,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我院实际,特制定师德师风建设考评奖惩制度如下:

一、考评内容:

    1、要坚定理想信念,加强政治修养,坚持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不准在课堂上或其它场所散布违背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及其它错误言论;

2、要遵纪守法,严于律己,为人师表,不准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酗酒闹事或者酒后上课及其它违法违纪活动;

3、要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尽职尽责。认真完成本职岗位工作。

4、要自尊自重,廉洁从教,乐于奉献,不准向学生、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钱物以及强迫学生购买教辅资料或其它物品;

5、要关爱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引导学生健康成长,不准侮辱、歧视、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

6、要衣着得体,举止适度,言语文明,不准衣冠不整进入校园、说不文明语言及上课抽烟、使用通讯工具;

7、要严谨笃实,遵循规律,认真执教,不断提高教学质量,不准随意调课、停课、或者擅自请人代课,误人子弟;

8、要勤学善思,积极参加教师继续教育和各种业务培训,努力提高业务水平,不准消极怠工,无所事事,自甘落后。

结合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要求,开展“八评”:

一评理想信念,是否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有强烈的责任感

二评依法执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学院的规章制度,遵守师德规范教学工作纪律和教学管理规范

三评爱岗敬业,是否热爱教学工作,有敬业奉献精神,服从院系教学、科研及其他工作安排,认真做好各项工作。是否自觉为学生、为家长、为院系服务。

四评协作意识,是否谦虚谨慎,关心集体,尊重同事,富有团队意识

五评业务钻研,是否勤奋刻苦,不断丰富和更新知识结构,提高知识水平,掌握教学需要专业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六评教书育人,是否为人师表,诲人不倦。热爱学生,关心学生全面发展,是否对学生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考核。

七评廉政从教,是否自省、自警、保持清正廉洁,不以教谋私,不搞有偿家教,不参与影响教育教学的任何活动。

八评社会公德,是否以身作则,模范地遵守社会公德,不在教学场所吸烟,举止有礼,谈吐文明,作风严谨,情趣高雅,自尊自爱。

    二、考评方式:

    实行领导评价老师、教师互评、学生评价老师相结合,对每个教师师德师风状况进行客观、公正、全面的评价。

   三、考评时间:

    每学期一次,年度进行综合评定。

    四、考评认定:

    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学生(家长)评价、教师评价、组织领导评价三项评价优秀率均在90%以上为优秀,优秀率或合格率在60—89%的考评结果为合格,优秀率或合格率低于60%的考评结果为不合格。

    五、奖惩制度:

    教师师德师风情况考评与教师个人年终考核、晋职聘用、评先选优、岗位津贴等挂钩。对有违师德师风的教师,在个人年终考核、晋职聘用、评先选优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制,并进行严肃处理。凡年度师德师风考评不合格的教师,本系有权责令停职检查,连续两年不合格的教师本系将提请学院予以解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