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普通高校创新调查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4〕1号)(附件1)要求,现将我校2023年度普通高校创新信息采集填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调查内容
2023年度普通高校创新人才培养情况、师资队伍与社会服务、产学研合作科研创新以及创新技术转移与成果转化情况。
二、填报要求
1.填表前,请认真阅读《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普通高校创新调查工作的通知》中的2023年度普通高校创新信息采集报表填写说明及指标解释,确保数据采集填报范围准确。此次填报的数据根据2023年度(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实际情况填写,不得为空。如果某一指标数据为0,请填写0;如果数据无法统计或不详,请填写“无统计”。
2.根据《2023年度普通高校创新信息采集填报任务分解表》(附件2)做好填报工作,数据由任务分解表中的填报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向相关部门、二级学院收集相关数据、汇总后填报。
3.填报部门将相关指标数据填写在《2023年度普通高校创新信息采集填报任务分解表》“数量”一栏,纸质版签章后于2024年2月23日前报送至质量管理中心,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877155436@qq.com。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麟轩;电话:83597717。
质量管理中心
2024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