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复查与春季助学金复核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办法相关要求,每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后应对全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格复查,重点对春季助学金发放人员进行资格复核,请各二级学院认真组织开展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二级学院应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复查工作,充分发挥班级认定评议小组的作用,坚持实事求是,确保公平公正。

2.复查内容包括已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困难情况是否属实、困难等级是否已发生变化、认定材料是否齐全,完备、是否有学籍异动、是否有明显的不恰当消费或严重违纪情况,以及建档立卡等学生的复核。具体参照《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办法》退出条件。

3.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发放人员的复核。核查内容包含是否存在人员漏报、错报以及是否有学籍异动等(军人班托管在其他学校的由教务处复核)2022年春季学期起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发放标准为3300元每年。

4.复查结果报送:各二级学院在322日下午5点前将附件1234、复核报告等签字并盖章后报送学生工作处资助科,电子版发邮箱39467904@qq.com

学工处联系人:唐晓军,电话:83513529

 

附件1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资格复查情况统计表

附件2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国家助学金发放汇总表

        附件32021-2022学年弟二学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核查异动情况汇总表

附件4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发放名单汇总表

 

学生工作处

2022-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