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交2021年度技术服务项目在应用部门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证明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1-12-09浏览次数:10

各二级学院、部门:

  

请各科研项目负责人于12月25日前在科研系统提交“2021年度技术服务项目在应用部门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证明”(操作说明见附件1),二级学院需高度重视对标双高任务,积极组织开展并落实效益证明提交情况。


附件1:经济效益填报操作流程.doc附件2:经济(社会)效益表.docx

科技处

2021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