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与智能制造学院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 《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教职工出国(境)管理规定(修订)》(闽交院人[2024]32号)

发布者:2018006黄山发布时间:2024-12-04浏览次数:10


为提升学院教职工出国(境)管理的规范化水平,保障教育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的正常秩序,机械与智能制造学院于2024年12月4日下午组织全体教职工深入学习了新修订的《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教职工出国(境)管理规定(修订)》(闽交院人[2024]32号)。学习会议由杨开怀院长主持,陈贵清副院长领学。

学习过程中,陈贵清副院长首先对修订的背景和目的进行了介绍,强调了加强教职工出国(境)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随后,详细解读了规定的各项条款,包括适用范围、因公出国(境)与因私出国(境)的具体要求、证件管理、审批流程以及出国(境)纪律等。

杨开怀院长特别强调了对于登记备案人员的因私出国(境)管理,明确了审批程序和证件管理制度,要求教职工在申请出国(境)前必须认真填报审批表,并按照相关规定逐级报批。并进一步强调了教职工在出国(境)期间应遵守的相关规章制度和保密要求。

通过此次学习,全体教职工对《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教职工出国(境)管理规定(修订)》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进一步增强了教职工的规矩意识和纪律意识。全体教职工纷纷表示,将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做好出国(境)前的审批和准备工作,确保出国(境)活动的顺利进行,为维护学院形象和利益贡献自己的力量。学院也将继续加强教职工出国(境)管理工作,确保各项规定得到有效执行,为学院的持续发展和国际交流合作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