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委员会关于开展“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现将《中共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委员会关于开展“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工作的通知》(闽交院党〔2020〕26号)发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于6月15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党委工作部,同时发送电子文档。 中共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委员会 2020年5月28日
中共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委员会关于开展“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现将《中共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委员会关于开展“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工作的通知》(闽交院党〔2020〕26号)发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于6月15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党委工作部,同时发送电子文档。 中共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委员会 2020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