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工作的通知

中共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委员会关于开展“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现将《中共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委员会关于开展“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工作的通知》(闽交院党〔202026号)发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于6月15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党委工作部,同时发送电子文档。

  

  

中共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委员会  

2020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