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福建省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通知
闽财购[2009]12号
省直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认真落实政府采购促进我省产品开拓市场的政策措施,经省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对现行的《福建省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闽财购〔2006〕14号,以下简称《目录》)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关于目录调整的说明将《目录》中的“系统集成”、“信息技术、信息管理软件的开发设计”、“印制品”等品目由“通用的政府采购项目”调整为“本部门、本系统有特殊要求的项目”。招标采购单位采购以上品目时,可委托经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认定资格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也可委托省政府采购中心在委托的范围内代理采购。二、关于采购方式的确定对《目录》内的系统集成、信息技术、信息管理软件的开发设计、印制品、制服及相关用品、家具以及《目录》外的彩电、工程照明设备等品目,符合法定情形的,依法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省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批准,采购人可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采购。招标采购单位(包括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下同)采用邀请招标采购方式采购以上品目时,应按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发布资格预审公告。招标采购单位对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本省投标供应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邀请,向其发出投标邀请书。在受邀投标供应商参与投标阶段,要按照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及《福建省省级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评标方法一览表》(闽财购〔2009〕4号)的要求,执行公开招标的程序并采用相应的评标方法。招标采购单位在编制招标文件时,要充分考虑本省企业运输成本低、熟悉本地情况、服务响应时间短、沟通交流方便、应急处理能力强、可到现场监督检查等优势,合理设置评分要素及分值,充分发挥本省企业的地缘优势。附件:福建省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二○○九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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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调整
(通用的政府采购项目) | ||
品 目 名 称 | 金额起点 | 评标方法 |
一、货物类 | | |
(一)一般设备 | 采购预算金额1万元以上 | 最低评标价法 |
1、电器设备 | | |
摄影、摄像机 | | |
空气调节设备(包括除湿设备) | | |
2、办公自动化设备 | | |
计算机 | | |
打印机 | | |
传真机 | | |
复印机 | | |
速印机 | | |
投影仪 | | |
(二)专用设备 | 采购预算金额20万元以上 | |
1、 通信设备 | | 最低评标价法 |
移动通信设备 | | |
电话通信设备 | | |
2、 网络设备 | | 最低评标价法 |
服务器 | | |
路由器 | | |
交换机 | | |
调制解调器 | | |
3、监控设备 | | 最低评标价法 |
4、保安设备 | | 最低评标价法 |
5、档案、保密设备 | | 最低评标价法 |
6、灯光、音响设备 | | 最低评标价法 |
7、文艺设备 | | 最低评标价法 |
8、电梯 | | 最低评标价法或综合评标法或性价比法 |
9、彩票销售设备 | | 最低评标价法或综合评标法或性价比法 |
(三)交通工具 | | 最低评标价法 |
1、 汽车 | | |
轿车 | | |
越野汽车(含吉普车) | | |
大客车 | | |
旅行车 | | |
工具车 | | |
品 目 名 称 | 金额起点 | 评标方法 |
专用汽车 | | |
2、摩托车 | | |
(四)计算机通用软件 | 采购预算金额30万元以上 | 最低评标价法 |
(五)复印纸、打印纸 | 采购预算金额1万元以上 | 最低评标价法 |
二、服务类 | | |
交通工具的维护保障 | | 最低评标价法或综合评标法或性价比法 |
1、车辆保险 | | |
2、车辆加油 | | |
3、车辆维修 | | |
福建省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本部门、本系统有特殊要求的项目)
品 目 名 称 | 金额起点 | 评标方法 |
一、货物类 | 采购预算金额20万元以上 | |
(一)物资 | | 最低评标价法 |
1、 救灾物资 | | |
2、 防汛物资 | | |
3、 抗旱物资 | | |
4、 储备物资 | | |
(二)专用材料 | | |
1、 药品 | | 按照卫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办理 |
2、 医疗耗材 | | 按照卫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办理 |
3、 制服及相关用品 | | 最低评标价法 |
(三)专用设备 | | |
1、系统集成 | | 最低评标价法或综合评标法或性价比法 |
2、发电设备 | | 最低评标价法 |
3、医疗设备、器械 | | 最低评标价法或综合评标法或性价比法 |
4、计划生育设备 | | 最低评标价法或综合评标法或性价比法 |
5、消防设备 | | 最低评标价法或综合评标法或性价比法 |
6、警用设备和用品 | | 最低评标价法 |
7、教学设备 | | 最低评标价法或综合评标法或性价比法 |
8、实验室设备 | | 最低评标价法或综合评标法或性价比法 |
9、广播电视、影像设备 | | 最低评标价法或综合评标法或性价比法 |
10、体育设备 | | 最低评标价法或综合评标法或性价比法 |
11、地震设备 | | 最低评标价法或综合评标法或性价比法 |
12、防疫设备 | | 最低评标价法或综合评标法或性价比法 |
13、家具 | | 最低评标价法或综合评标法或性价比法 |
(四)交通工具 | | 最低评标价法 |
船只 | | |
二、服务类 | | |
(一)印制品 | 采购预算金10万元以上 | 最低评标价法 |
(二)信息技术,信息管理软件的开发设计 | 采购预算金额50万元以上 | 最低评标价法或综合评标法或性价比法 |
三、工程类 | | 按照建设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办理 |
(一)建筑物 | 采购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上 | |
1、公用房建设 | | |
2、住房建设 | | |
3、文教、卫生、音乐、体育等公益设施建设 | | |
4、纪念性建筑设施建设 | | |
品 目 名 称 | 金额起点 | 评标方法 |
(二)修缮,装饰工程 | 采购预算金额30万元以上(含改建、扩建工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