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戴源华发布时间:2014-08-06浏览次数:1194

各系(部、馆、中心)、机关各处(室):

为持续整治“四风”,进一步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和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学院将在全院范围内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自查整改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时间:2014年8月6日至8月10日

二、自查范围:各系(部、馆、中心)、机关各处(室)

三、自查内容

重点是2013年至2014年上半年以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八个方面突出问题,具体是:

(一)落实国家四部委教辅管理政策方面

1.是否存在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教辅材料现象。

2.是否存在组织有偿征订教辅材料现象。

3.是否存在其它违法违规征订教辅材料问题。

(二)工程建设(含零星修缮、装修)管理方面

1.是否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含零星修缮、装修)审批制度,是否存在私自建设的现象。

2. 是否存在超标准、超规格装修办公室现象。

3.是否存在其它工程建设腐败行为。

(三)实验仪器设备采购方面

1.是否严格按照审批程序进行采购。

2.是否严格按照上级及学院规定的流程进行采购。

3.是否存在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行为。

4.是否严格按照规定确定委托采购服务代理机构。

5.是否存在收受供应商好处、回扣等行为。

(四)招生制度管理方面

1.是否严格执行高招“阳光工程”。

2.是否存在干预或干扰学院正常招生工作的现象。

3.是否存在其它招生腐败行为。

(五)公款吃喝方面

1.是否超标准、超配餐人员接待,是否提供高档菜肴、烟酒。

2.是否违规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接待。

3.是否在会议、培训、考察、调研中违规组织公款聚餐。

4.是否在公务活动中同城会餐。

5.是否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有个人承担的餐费。

(六)公款旅游方面

1.是否以会议、培训、考察、调研为名变相公款旅游,或“搭车”、“借道”公款旅游。

2.是否违规带家属参加公务活动。

3.是否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有个人承担的差旅等费用。

(七)公车使用方面

1.是否违规向其它单位、管理服务对象长期借用、租用或者占用公务车辆。

2.是否违规将公务车辆用于旅游、探亲、扫墓、接送亲属等。

(八)检查评比方面

1.是否存在违反《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省级考核检查、评比表彰及认定类项目清理结果的通知》(闽委办发〔2014〕6号)精神,擅自设定或者保留检查评比项目。

2.是否在检查评比、举办会展等活动中轻效果、重形式、造场面声势的现象。

四、自查要求

1.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开展自查,针对上述八个重点方面,一一对照检查,并形成自查材料,于8月10日前报学院纪委。联系人:林栩,联系电话:87244077。

2.各部门要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不遮掩、不护短。同时,在认真查摆的基础上,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抓好整改,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中共福建船政交通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4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