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会改革情况
发布人:经济与管理学院  发布时间:2023-10-10   动态浏览次数:84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并结合《关于巩固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成果的若干措施》文件要求,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院20222023学年学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项目

符合标准学生会组织数量

备注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3. 工作人员不超过30人。

实有19

4.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

实有2

5. 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6. 工作人员为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

 

7. 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8. 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或全体学生大会选举产生。

 

9. 按期规范召开学生代表大会或全体学生大会。

召开日期为:

2023520

10. 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11. 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12. 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13. 明确1名团组织负责人指导院级学生会组织;聘任团委老师担任院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14. 学生会组织工作机构应成立团支部,团支部书记由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担任。

 

具体情况

二级学生会

组织

符合标准情况(请填写是/否)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经济与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