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关于举办2017年大学生艺术节暨船政文化艺术节的通知

各系(部、馆、中心)、各处(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全国第五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教体艺函〔20165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全省第五届大学生艺术节的通知》(闽教体〔201635号)要求,决定举办学院2017年大学生艺术节暨船政文化艺术节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坚持以美育人,以文化人,充分发挥大学生艺术节在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方面的独特作用。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艺术节全过程,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大力弘扬伟大爱国主义精神,大力弘扬船政文化精神,引导广大师生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培养造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活动主题

本届艺术节活动的主题是“理想与信念”。

艺术节的各项目和内容要围绕主题,展现当代大学生心系祖国、肩负使命,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的远大理想;展现当代大学生与祖国同行、与人民同行、与时代同行、与梦想同行的崇高追求;展现当代大学生朝气蓬勃、奋发有为、开拓进取的青春风采;展现我院学生传承践行船政文化精髓的精神面貌。

三、活动原则

坚持面向全体学生。让更多的学生成为艺术展演活动的受益者,给学生提供丰富多彩的艺术实践活动,让每个学生在感受美、表现美、鉴赏美、创造美的过程中提高审美和人文素养。

坚持先进文化导向。坚守中华文化立场,传承中华文化基因,展现中华审美风范。艺术节活动内容和形式必须有别于社会流行文化和时尚娱乐文化,体现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特质。

坚持普及与提高相结合。艺术节活动要与我院船政文化、学生艺术社团、校园文化建设相结合,与重大历史事件纪念日和中华民族传统节庆相结合,以普及促提高,以提高带普及。

四、活动项目

艺术节活动的项目分为艺术表演类、艺术作品类、高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三大类。

艺术表演类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曲、朗诵;学生艺术作品包括绘画、书法、篆刻、摄影、设计、微电影;各项目的具体要求见附件2

五、参赛对象

艺术表演类和艺术作品类参赛对象为我院全日制在校生。

高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的报送对象为我院教师和管理人员。

六、活动安排

艺术节活动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610月至20172月),为宣传部署阶段,重点是宣传到位、提高认识,各系部提交艺术节活动方案。

第二阶段(20173月至20175月),为各系部开展活动阶段,重点是提高学生的参与面和普及面。

以系、班级为单位,发动学生广泛参与,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艺术活动,鼓励大学生艺术社团走进社区、深入基层实践体验、宣传展演和服务群众。

第三阶段(20176月),为全校组织集中展演活动阶段,重点是丰富校园文化,加强各系间的相互交流和学习。

论文直接报送学院首届大学生艺术节组委会办公室

届时将评选出部分的优秀节目、作品和论文报送全省展演活动组委会。

七、活动经费

按系部在校生每生十元下发。

八、奖励办法

(一)奖项设置与奖金

设优秀组织奖、艺术表演奖、艺术作品奖和论文奖。

优秀组织奖:奖励组织工作扎实、活动成效突出的系部。奖金:一千元。

艺术表演奖、学生艺术作品奖各项目分设一、二、三等奖。奖金:艺术表演奖合唱为一千元、八百元、六百元,其余比赛项目为五百元、三百元、二百元。艺术作品奖为三百元、二百元、一百元。

论文奖:设高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一、二、三等奖。奖金:五百元、三百元、二百元。

(二)优秀组织奖条件

优秀组织奖由学院首届大学生艺术节组委会根据各系部活动的组织情况进行评选。要求艺术节活动指导思想正确,有系级组织领导机构,有活动实施方案、宣传方案和安全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各阶段艺术节活动,学生参与面广,活动形式丰富多样,效果显著,有活动专题简报、总结等书面(音像)材料等。

九、组织宣传

学院成立全院首届大学生艺术节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设于学院团委,负责具体组织协调工作。(见附件1

各系部相应成立艺术节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做好本系艺术节各项组织工作,完善工作机制。坚持勤俭节约办展演,力戒形式主义。

各系部要重视宣传报道,综合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以及微博、微信等平台载体,扩大活动影响力。

 

共青团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委员会

2017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