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使用管理规定
发布人:潘育平  发布时间:2018-07-02   浏览次数:2556

 
为规范我院公务电话的使用,保证对外联系和内部交流,根据有关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一、学院安装的公务电话仅供内部职工工作使用,外单位人员、家属、学生、学员等其他人员未经批准不得使用。
二、为保持线路畅通,使用电话必须语言简练,不得利用办公室电话进行经商、上网、聊天等事宜。
三、因公务需拨打长途,须经本部门领导同意,做好登记手续,以备核查。任何人不得私自拨打长途电话,违反规定的,按长途话费的二倍从工资中扣罚。
四、办公室负责院内公务电话的安装使用管理。部门需安装电话的,应由部门提出申请,经院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负责安排安装。各科室不得擅自拆装公务话机,出现故障应及时与办公室联系,以便处理。
五、公务电话使用部门应做好话费控制,超出话费限额即停止外线拨出。
六、2017校园卡电话使用由继续教育部和学生管理部门协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