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发挥育人功能和对外展示平台功能,学校拟对校史馆进行升级改造。通过翔实记录学校创建、变迁和发展的历史与文化,追溯过往、缅怀先贤、同时展望未来、启迪后学。为进一步凝聚共识,加强校友工作,提升校友参与校史挖掘及校园文化建设的力度、深度、广度,请各办事处广泛发动校友,征集校友典型事迹及校史馆馆藏资料、实物,不断丰富校史馆馆藏资源。有关事项如下:
关于校友典型事迹:
(一)征集内容:
1.学校各个历史时期特别是四校期间(下同)在学科建设、人才工作、教学工作、学生工作、科研工作、民主管理、党建工作、校园文化等各类重大事件、重要活动中形成的有纪念意义、研究价值的报刊、文献、照片、文书、笔记、影像、录音、等资料及其他实物。
2.反映学校各时期的变迁及校园风貌的照片(各时期校园地形图、学校平面图特别是早期地图、标志性建筑、校园风貌照片等)、匾额、碑石(文)以及带有老校名印记的物品等。
3.教职工编写的教材、专著、译著、讲义,使用过的教案、教具、仪器、设备、模型;学生的笔记、作业、试卷、论文等。
4.具有历史价值或纪念意义的印刷品(如历届学生录取通知书、重要报纸、杂志、简报等)、证件(如工作证、学生证、借书证、毕业证、学位证、毕业分配派遣证等)、票据、实物(如徽标、印章、纪念章、袖章等)等。
5.学校各时期党政主要领导的照片、任命书等;知名老师的照片、自传、事迹介绍、媒体报道、著作、手稿、笔记、书信、奖状、奖品、证书、证章、聘书、任命书、委任状,有纪念意义的教学和生活用品等。
6.各级领导、社会知名人士及重要外宾来校视察、参观、访问或讲演的照片、影像资料、讲稿、题词、赠言、纪念品等。
7.学校获得的省部级以上各类奖状、奖杯、奖章、奖牌、锦旗等。
8.国内外机构、人士捐资助学的资料、实物、照片等。
9.师生员工特别是知名教师、校友撰写的反映在校学习、工作和生活情景的文章。
10.师生员工参加国内外各类重要活动、会议、赛事的资料、照片、影像、实物(如作品、奖品、纪念品、证书等)。
11.各类媒体报道学校重要事件、活动、人物的资料。
12.历届毕业生的合影照片、毕业纪念册、师生间赠言题录、同学名录以及开学典礼和毕业典礼的照片、影像资料等。
13.校友中的社会知名人士、领导干部、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及对国家或学校有突出贡献的各类人物照片、自传、事迹介绍、媒体报道、影像资料等;校友赠予母校具有保存和展出价值的资料、实物等;校友个人创作的作品,如:绘画、书法、篆刻、雕塑、曲谱、模型、工艺等。
14.其他有史料价值和陈列价值的资料与实物。
(二)征集方式:
1.接受捐赠。学校提倡无偿捐赠,热诚希望老同志及老同志家属、能将自己收藏的各类资料、实物捐赠给校史馆。
2.复制原件。若捐赠原件有困难,可提供复制件;或者提供原件,学校复制后返还原件。
3.出让购买。个别贵重物品需要有偿提供的,可将原件的照片及其说明寄(送)学校,经鉴定、确认后,协商购买收藏。
4.寄存代管。对珍贵的资料、实物,双方可签订保管协议,由学校代为保管。
(三)其他事项:
1.凡捐赠、复制、出让、寄存等材料,学院均发给证书,以兹纪念。
2.捐赠、复制、出让的资料、实物归学校所有,学校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和使用。
3.寄存的校史资料,产权归寄存者所有,学校将按寄存时达成的协议,在规定的范围内使用。
4.无偿捐赠的档案资料,捐赠者可优先、无偿使用。
5.捐赠者享有著作权的档案资料,学校将依法予以保护。捐赠者有特殊要求的,学校将本着对国家、社会、集体有利的原则予以尊重。
(四)征集注意事项:
1.征集年限:学校各历史时期,重点是四校期间
2.提供资料的需附简要的文字说明:包括时间、地点、事由、背景、相关人员信息等。提供实物的要附简要的文字介绍。
3.对于重要的资料或实物,学校也可安排专人登门征集。
3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771771866@qq.com
邮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116号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南区创新楼3层校友驿站
联系人:陈文杰
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校友会
2022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