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生申领就业报到证
事项名称 | 自考生申领就业报到证 |
事项类别 | 公共服务事项 |
事项依据 | 1.原国家教育委员会《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教学〔1997〕6号)第三十一条、第四十条; 2.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11〕16号)。 |
申报类型 | 我省普通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按照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含电大普通班、成人院校普通专科班)或中等职业学校招收的具有学籍的,并于2006年6月30日以后,在毕业后三年内取得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专科学历文凭(含第二学历)的毕业生。 |
数量限制 | 无数量限制 |
办理流程 | 行政服务中心受理→决定 |
法定期限 | |
承诺期限 | 即办 |
申报材料 |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高等学校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福建省在籍自学考试学历毕业生申领就业报到证申请表》( (4)《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或《福建省中等职业教育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招生花名册》复印件。 |
注意事项 | 1.2002年及以后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2002年之前的高校毕业生及中职学校毕业生提供盖学校相关部门公章的《招生花名册》复印件; 3.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
相关表格 | 《福建省在籍自学考试学历毕业生申领就业报到证申请表》(在福建省教育厅网站下载)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实施主体 | 福建省教育厅 |
责任部门 | 行政服务中心 |
受理地址 | 福建省教育厅行政服务中心3号窗口(福州市鼓屏路162号省教育厅2楼) |
办公时间 |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夏季)或14:30-17:30(冬季) |
联系电话 | 电话:0591-87091625、87091611、87091603、87091605 |
监督电话 | 电话:0591-87091465 |
受理形式 | 窗口受理(可登录“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网上预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