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教师培训进修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1-03-16浏览次数:885

学院教师培训进修实施方案


为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梯队建设,提高全体青年教师实施教育教学的能力和水平,建设具有良好思想品德和业务素质的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使教职工培训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高等学校教师培训工作规程》、《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的精神和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教职工培训工作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培训目标和任务

根据学院提出的提高青年教师素质总体目标及要求,力争通过培训使每位青年教师在政治思想、师德修养、业务素质和教书育人的实际工作能力方面达到合格水平。在此基础上,培养一批有较高的理论与实践能力的青年教师。

1、新教师的岗前培训

主要指刚进入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行列的青年教师。一是通过学校组织的新教师岗前培训课程内容学习,引导他们做好角色的转换,对他们加强工作责任心教育,以及基本教学能力、组织能力的培训。二是狠抓教学常规学习,在备课与上课、作业与辅导、听课与评课等方面着重指导。三是实行“青年教师导师制”,学院为每位新教师安排了一位富有经验的骨干教师为导师,在教学工作等方面进行指导。

2、青年教师的学历学位和非学历培训

马克思主义学院年轻教师较多,有的是本科毕业后直接参加工作,学历层次偏低,教学能力有待提高;有的是硕士,也还需要继续进修,不断提高专业素质。我们鼓励在符合学院相关规定的前提下,青年教师应多渠道参加学历学位和非学历培训。

二、具体要求

1、教职工培训工作要贯彻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并重,理论与实践统一,按需培训、学用一致、注意实效的方针。坚持立足国内、在职为主、加强实践、多种形式并举的培训原则。

2、培训应根据教学需要和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有计划、分步骤进行;要确保教学和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科学、合理安排培训指标;参加脱产培训的教师每年控制在学院教师总数的5%以内。

3、申请培训的教师应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教学工作量饱满,超过同教研室教师平均工作量;专业基础扎实,具有良好的培养前途和发展潜力;培训内容应与现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具体条件应符合《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教职工培训工作暂行办法》第九条要求。

4、教职工参加培训结束后,应按有关规定及培训层次、形式的要求进行考核及鉴定,个人还应进行书面总结,有关材料记入业务档案,作为职务任职资格、奖惩等方面的依据。在培训期间,不得随意调整培训内容、时间和形式,不得无故中断学习。确需调整或因客观原因不能坚持培训的,应经学院审核后送人事处,由学院研究决定。

5、培训者本人应在参加培训前一年递交书面申请,经学院集体研究、签署意见,汇总后送人事处;管理人员或双肩挑教师申请培训,还应经分管校领导批准。

6、培训费用及待遇按照《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教职工培训工作暂行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条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