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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关于组织举办2016年院级技能大赛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6-12-15   浏览次数:991

各系(部):

为进一步推动“以赛促学、以赛促教”的教学改革,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营造校园“学技能、比技能、用技能”的良好氛围,检验教学效果,更好地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培养具有专业技能和工匠精神的高素质人才,学院决定于2016年12月24-2017年1月5日举办2016年院级技能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组织机构

2016年院级技能大赛组委会,组委会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实训中心),办公室在组委会领导下负责大赛的组织协调工作,各系部、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赛项的具体承办工作。

(一)组委会成员

  任:高汝武

    副主任:许  

      员:李    陈朝慰  赖万钦  郑雪琴  江明光

           陈清彬      金秋蓉  梁华蓉  林敏晖

           陈 宏  张荣贵      陈常晖

    (二)办公室

      任:许  

      员:邓金狼  伍小明      

(三)承办系部、部门应根据大赛相关要求和承办项工作实际成立项工作组并指定一名赛项负责人(见附件1),赛项工作组负责组织做好竞赛规程编制、命题、场地(包括仪器设备、工具、耗材等)准备、参赛报名、具体比赛时间与地点等赛务工作项裁判组组长及其成员(见附件2)由各项工作组确定。

二、竞赛项目

2016年院级技能大赛赛项设置分教师组和学生组,具体见附件3。承办系部、部门应组织项工作组依据相关标准、技术规范,充分吸收各级各类技能竞赛相关赛项的成果,结合学院现有设施设备条件,编制赛项竞赛规程,规程范本参考附件4。

三、参赛选手和报名要求

1、学生组参赛对象为学院全日制在籍学生。凡有开设与赛项相关专业或课程的都必须组队参加。各系部应组织做好学生报名工作,安排指导教师,开展训练和选拔。团体赛,可跨系部、跨专业组队。原则上学生组团体赛每赛项参赛队不少于8,个人赛每赛项参赛人员一般不少于25人。对参赛报名人(对)数多的赛项,承办系部应组织开展预赛选拔赛。

2、教师组参赛对象为学院专任教师。信息化教学设计微课设计赛项,每参赛名额2名信息化课堂教学赛项,每参赛名额1名信息化实训教学赛项,每个有招生系部参赛名额1名。

3、参赛选手报名表见附件5。

四、时间和地点安排

项目比赛时间统一安排在2016年12月24-2017年1月5日,各承办系部、部门应提前发出各赛项报名通知到相关系部(专业),赛前5天及以上公布参赛选手名单、具体时间(包括日期、开始与结束时间)和地点安排,并将赛项的具体时间和地点于赛前5天书面报组委会办公室。

五、成绩认定和表彰奖励

(一)奖项设置

每个赛项按参赛人(队)数的10%(四舍五入,下同)设一等奖、20%设二等奖、30%设三等奖。对实际参赛队(人)数不满足本文件要求的赛项,奖项设置由组委会办公室确定。赛项获奖情况一览表见附件6。

(二)成绩认定

学生参加依托本学期课程设置的竞赛项目,其竞赛成绩纳入相应课程实践环节的成绩评价。获一、二、三等奖的选手,其本学期相应课程实践环节的成绩分别按9、7、5分予以加分,加分后实践环节的成绩最高分以90分为限。

(三)表彰奖励

1、学院将对获奖选手颁发证书,并对在本次技能大赛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2、赛项获奖选手的表彰奖励按《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参加职业技能竞赛管理与奖励办法(修订)》(闽交院教〔2013109号)执行。

六、组织经费

1、各赛项所需耗材、低值易耗品的计划、采购、经费、入库、保管与领用、报销等按《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实验(训)材料、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修订)》(闽交院教〔2015〕98号)执行。

2、大赛宣传物料的制作由组委会办公室负责。各赛点赛场条幅等宣传物料品种与内容由承办系部、部门提出,于赛前5天书面报组委会办公室。费用从学院职业技能竞赛专项经费报销。

3、承办赛项的工作人员(包括裁判等)津贴按《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绩效工资改革实施方案(试行)》(闽交院人〔201473号)执行。

七、校企合作

本次大赛,各承办系部、部门可本着“平等合作、共同受益、互利互惠、公平公开”的原则,全面征集各赛项合作、赞助单位。如有赛项冠名的,冠名赞助单位应提供每个赛项不少于0.5万元现金或实物,冠名具体形式为:“2016年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技能大赛××杯具体赛项名称”。有校企合作的,承办系部、部门于赛前5天及以上将校企合作方案纸质材料(附件7)报组委会办公室。

八、其他要求

1、职责分工。大赛期间,组委会办公室负责做好协调组织与宣传工作,及时对大赛赛项结果进行公布与汇总。各系部、相关部门要做好具体赛项的实施工作,要组织做好宣传和动员工作。各系部、相关部门组织参赛、承办赛项、选手获奖情况将纳入年终绩效考评。

2、裁判组成。裁判由相关系部、部门各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教师组成。裁判的抽调要按照教考分离和回避的原则进行,学生参赛和获奖情况与相关课程指导教师的教学效果挂钩,由组委会办公室将赛项参赛报名和获奖情况反馈给教务处。

3、各系部、相关部门要派专人负责本次技能大赛工作,切实加强赛项的实施,细化赛项管理,组织相关人员对赛项场地准备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赛项实施安全有序。

4、各系部、相关部门要及时做好本次技能大赛的经验总结和资料整理收集建档工作。针对技能大赛各赛项情况,改进教学方法,促进教学质量的全面提升。赛项结束7天内,承办系部、部门应向组委会办公室提交有关资料,包括①承办工作总结②赛项比赛图片等资料电子材料、③附件1-8。赛项过程中的相关文件与材料(如各类工作表格、选手作品等)由承办系部、部门存档。

5、大赛组委会及其办公室、项工作组、裁判组等要做好检查、指导和督促工作,及时公布竞赛信息,切实做到比赛“安全、公平、公正”,努力做好服务工作,确保大赛顺利完成。

 

 

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

2016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