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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校内实训基地实训、实习教学工作规范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8-06-06   浏览次数:3217

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

校内实训基地实训、实习教学工作规范

 

一、目的与要求

校内实训基地(以下简称基地)的实训、实习是各专业实践教学的重要部分。

通过基地实训、实习,使学生获得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岗位所需的基本操作技能、专业技能和综合技能,继而获得职业能力,同时,通过基地实训、实习,培养学生的职业素养,提高学生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基地实训、实习必须按照教学计划和课程教学标准进行。

二、组织与管理

基地实训、实习工作由实训中心协调与管理,由系部负责组织实施。

(一)实训中心的职责

1.负责制(修)订实训、实习教学的有关规章制度。

2.单独或会同系部抽查实训、实习过程实施情况,实训、实习效果,实训、实习教学管理工作,以及有关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3.组织实训、实习教学的检查、评估,提出改进和加强实训、实习工作的意见

4.收集、汇总系部实训、实习教学的有关文件与资料、数据,进行必要的宏观指导。

(二)系部的职责

1.组织制订与实训、实习相关的课程教学标准,编制实训、实习教学计划;选定或编写指导书、项目工作(任务)单等教学文件;确定本系部的实训、实习经费预算和指导教师名单。

2.负责检查落实实训、实习的准备工作和进行组织动员

3.负责实训、实习教学的实施并检查。

4.开展实训、实习教学质量的检查、评估工作,保证实训、实习教学质量与安全。

5.总结本系部实训、实习工作,组织内部经验交流。

6.收集、总结本系各专业实训、实习教学文件及资料,并及时按规定提报有关文件与资料、数据

(三)指导教师(包括实验员,下同)职责

1.自觉遵守实验(训)室、实训教学、实习教学等方面的规章制度,认真负责,团结协作,确保实训、实习教学任务的完成。

2.负责实训、实习教学计划的编制,实训、实习教学方面的指导书、项目工作(任务)单等教学文件的选定或编写工作。

3.负责实训、实习教学计划的具体实施,做好实训、实习教学的准备工作,做好实训、实习教学期间的财务开支和报销工作。

4.负责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认真检查安全设施、防护用品与装置,确保仪器设备完好,及时制止违反规章的行为,消除事故隐患,熟悉安全应急预案,实现安全实训、实习教学。

5.认真履行实训、实习教学规范,做好学生的指导工作,要求学生做好5S(整理、整顿、清扫、清洁、素养)工作做好学生实训、实习考核与评价,做好实训、实习教学中相关原始记录的填写。做好实训、实习教学档案的收集、归档。

三、教学文件与资料

(一)实训、实习相关的课程教学标准是进行实训、实习的指导性文件,必须制订。课程教学标准的编制应符合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课程教学标准制订与管理规定的要求

(二)根据教学计划和课程教学标准等的要求,结合校内实训基地的具体情况制订实训、实习教学计划,计划应保证课程教学标准要求的实施。

(三)实训、实习教学计划的变更、调整应按规定办理。

(四)根据课程教学标准的要求选定或编写实训、实习指导书或项目工作(任务)单指导书、工作(任务)单应引导学生深入实际,独立思考。

(五)指导教师开展实训、实习教学活动,应按要求编写教案。

(六)基地的相关记录是实训、实习教学实施的质量记录,每次实训、实习结束,指导教师必须如实填写。

(七所有实训、实习教学文件与资料,学生实训、实习日记、报告、实物作品等经整理后,由实训中心、系部按有关规定妥善保存。

四、教学实施与要求

(一)实训、实习准备

1.落实实训、实习场地。

2.实训、实习要求备妥实训、实习器材。

3.确定实训、实习指导教师并落实职责分工,包括聘请行业企业有关技术、管理人员、能工巧匠担任指导教师。

4.印(配)发实训、实习指导书或项目工作(任务)单

5.学生编组,制定实训、实习岗位轮换计划。

6.根据实训、实习指导书或工作(任务)单等编制教案。主要包括实验目的、实验方法、注意事项、安全措施、数据整理和实验报告要求等。

(二)实训、实习动员

实训、实习前要对学生进行动员。讲清实训、实习的目的意义,组织学习实训、实习计划和实训、实习守则,宣布实训、实习纪律,强调安全注意事项,使学生明确实训、实习的内容和要求。

(三)实训、实习教学过程

1.做好考勤、工位安排、器材领用、安全和纪律教育培训等工作。2.检查学生预习情况,进行必要的讲解和操作演示。对生产性实

训、实习,应讲授与实训、实习有关的生产管理、质量管理、成本管理、安全管理与专门知识等,以提高实训、实习效果。

3.指导教师应全程参与组织指导工作,按照实训、实习计划的要求,精心组织指导,及时指导并解决学生实训、实习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要做好实训、实习示范工作,使学生圆满完成实训、实习任务。

4.严格要求学生完成实训、实习计划所规定的任务,督促、指导学生记好日记、完成工作(任务)单、完成实物作品、撰写报告等,及时检查学生实训、实习任务完成情况。

5.指导教师在实训、实习整个过程还应做好学生管理和思想工作,尤其应对学生进行行业企业职业规范、职业道德等职业素养方面的教育和培养。

(四)实训、实习结束后

1.督促学生做好5S工作,确保实训、实习场所干净、整洁

2.指导学生按要求做好有毒有害废液、废旧化学品及废固的回收处置工作。

3.及时检查仪器设备和设施,如有损坏、丢失,追查原因,做好记录,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填写实训、实习教学日志等记录。

5.及时批阅实训、实习日记、报告、工作(任务)单,评价实物作品,评定成绩。

6.实训、实习结束后,做好五关(关水、关电、关气、关窗、关门)。

(五)考核与评分

1.有关实训、实习教学的考核与评分应符合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课程考核与评价管理规定》的要求。

2.按照课程教学标准和教学计划等的要求,学生必须完成实训、实习计划所规定的全部任务,提交相应的成果,如日记、报告、工作(任务)单、实物作品等,方可参加考核。

3.实训、实习成绩根据学生提交的成果,学生的纪律、安全、器材使用、5S工作等考核情况,学生实训、实习过程中学习、劳动、合作态度和观察、思考、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综合评定,按五级制记分。

4.附属于课程的实训、实习实训、实习成绩按一定比例(应符合规定的要求)计入课程成绩。

5.附属于课程的实训、实习未做或实训、实习成绩不及格者,不得参加该门课程的理论考核,其成绩按不及格计。

6.作为单独考核的实训、实习课,实训、实习未做或实训、实习成绩不及格者,按该门课程不及格处理。安排补考(做)时,实训、实习费用由学生自理。

(六)学生实训、实习教学安全管理按《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学生实践教学安全管理规定(修订)》执行。

五、检查与评价

(一)为保证实训、实习教学质量,系部应定期组织实训、实习检查或抽查,总结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采取必要的措施。

(二)学院对系部实训、实习工作进行定期检查评估或抽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改进措施

六、附则

(一)本规范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二)本规范由实训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