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强学院师资队伍建设,拟向社会专项招聘高层次人才27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
3.年龄要求:原则上博士学位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1979年11月18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年龄要求45周岁及以下(1974年11月18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年龄要求50周岁及以下(1969年11月18日及以后出生)。
4.有较扎实的专业知识和相关专业实践技能,具有企业和国外留学经历者优先。
5.原则上省内其他高校与省内山区在编人员不予报考。
6.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
二、岗位信息
岗位代码 |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专业要求 | 学历学位 | 其他条件要求 |
01 | 安全与环境学院专任教师1 | 1 | 环境安全技术类 | 博士研究生 | 拥有安全相关专业的职业技能证书或有企业工作经验者优先 |
02 | 安全与环境学院专任教师2 | 2 | 环境生态类 | 博士研究生或具有专业相关的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 研究方向为环境生态修复、交通工程环境治理优先 |
03 | 轨道交通学院专任教师 | 3 | 铁道运输类、城市轨道运输类、交通运输综合管理类、交通运输装备类、通信信息类、电气自动化类、机械类、土建类 | 博士研究生或具有专业相关的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 在轨道工程、轨道交通领域相关企业工作经验者优先 |
04 | 土木工程学院专任教师1 | 1 | 交通运输综合管理类、安全工程、安全科学与工程、安全技术管理、工业环保与安全技术 | 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 具有交通土建工程信息技术相关领域工作经验者优先 |
05 | 土木工程学院专任教师2 | 3 | 铁道运输类、城市轨道运输类 | 博士研究生或具有专业相关的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 具有5年及以上铁路相关企业工作经验优先 |
06 | 土木工程学院专任教师3 | 2 | 测绘类 | 博士研究生或具有专业相关的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 地图制图学与地理信息工程专业、摄影测量与遥感专业优先,具有3年以上测绘地理信息领域工作经验优先 |
07 | 土木工程学院专任教师4 | 2 | 土建类 | 博士研究生或具有专业相关的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 具有土木工程信息技术相关领域工作经验者(提供工作业绩证明)优先 |
08 | 航海学院专任教师1 | 1 | 交通运输综合管理类、交通运输装备类 | 博士研究生 | 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或载运工具运用工程专业优先 |
09 | 航海学院专任教师2 | 1 | 水上运输类 | 具有海洋船舶系列的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 具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船长适任证书在有效期内,有客船任职资格的优先 |
10 | 航海学院专任教师3 | 1 | 机械类、电气自动化类 | 博士研究生或具有专业相关的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 船舶相关研究经验者优先 |
11 | 航海学院专任教师4 | 2 | 海洋工程类 | 博士研究生或具有专业相关的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 船舶相关研究经验者优先 |
12 | 通用航空产业学院定翼机驾驶技术专任教师 | 1 | 航空航天类、民航运输类、航空航天指挥类 | 博士研究生或具有专业相关的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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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通用航空产业学院机械制造与自动化专任教师 | 1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工程、机械设计及理论、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能源动力类 | 博士研究生或具有专业相关的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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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机械与智能制造学院专任教师 | 2 | 机械类、电气自动化类、仪器仪表类、材料类、公路运输类 | 博士研究生或具有专业相关的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 研究方向或从业方向为智能制造、制造自动化控制、制造装备技术、制造过程控制、人工智能、机器人技术、数控加工技术、数控装备、数控系统或焊接技术优先 |
15 | 汽车学院专任教师 | 1 | 机械类、电气自动化类 | 博士研究生或具有专业相关的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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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马克思主义学院专任教师 | 2 | 马克思主义理论类、法学类、哲学、马克思主义哲学、教育经济与管理、高等教育学、教育学原理、心理学类 | 博士研究生或具有专业相关的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 中共党员 |
17 | 信息与智慧交通学院专任教师 | 1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 | 博士研究生或具有专业相关的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博士研究生具备3年以上从事企业软件系统研发工作经验或具有人工智能技术、大数据技术经验优先 |
三、人才待遇
按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政策待遇执行。对符合福建省高层次人才相关政策要求的,可申请相关人才待遇。符合学院人才引进条件的,享受学院规定的人才引进的相关待遇。
四、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http://rst.fujian.gov.cn/)、福建省教育厅网站(http://jyt.fujian.gov.cn/)、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官网(http://www.fjcpc.edu.cn/)、福建考试报名网(http://fjksbm.com/)公开发布。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自发布之日起为期一年,原则上每季度组织一次。《2019年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专项招聘高层次人才方案》同时废止。
(二)报名
报名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80号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1号楼318室。报名材料如下:
1.出示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学历和学位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获奖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材料(应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学信网、学位网证明材料的,应书面保证学历学位真实性)原件并提交以上材料复印件一式两份;
2.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表1)(粘贴一寸照片,照片可直接打印)、《招聘工作人员简明表》(附表2)。
若采用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请将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证明、证书原件扫描件、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招聘工作人员简明表(照片格式为规格200K以下的彩色数码证件照片)打包以“姓名-报考部门岗位()”方式命名,以附件形式发送电子邮件到cbq8899172@126.com报名,请在报名后主动与学院电话联系(0591-83511306人事处陈老师),以确认报名材料是否成功接收。
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我院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三)资格审核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六、面试、考核
(一)考试及考核方法
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有关规定,本次招聘采取面试、考核方式确定拟聘人选。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拟聘的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人员,应提供近五年来的学术成果,并经学院学术委员会进行认定。
学院组成2人以上考核小组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全面了解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写出书面考核意见和结论。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二)考试注意事项
1.及时关注学院网站,了解防疫期间考试要求
考生在报名成功后,请下载打印并如实填写《2020年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专项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方案》的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见附表3)。同时,通过闽政通APP申领“八闽健康码”。
2.做好防疫准备
考生所持“八闽健康码”须为绿码、同时旅居史符合防疫要求,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者方可进入考点。考试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还须提供考试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具体请于报考时详细阅读《考生须知》。考生入场和离场均须按要求佩戴口罩,考试当天报到时因体温异常(≥37.3℃),经医务小组复检,体温正常的,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复检仍高出37.3℃的,须在隔离考场考试,并全程佩戴口罩。请广大考生做好相关准备。
3.做好安全承诺,不隐瞒不谎报
自觉承担防疫责任,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考试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体检
根据面试、考核结果,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未按时按要求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八、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和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教育厅网站和福建考试报名网公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纳入事业单位正式编制管理,按编制内人员待遇执行,服从学院岗位调配,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十、联系方式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80号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人事处
邮 编:350007
电 话:0591—83511306(陈老师)
mail:cbq8899172@126.com
十一、监督
招聘工作由福建省教育厅和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共同组织实施。驻福建省教育厅纪检组及学院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87853491(驻福建省教育厅纪检组)、0591-87091212(福建省教育厅人事处)、0591-87244077(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纪委办公室)
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
2020年11月18日
附件1 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附件2 2021年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招聘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