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学院教职工调出、辞职流程图
个人向所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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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辞职人员须提前一个月;申请调出人员需出具相关商调函、录用通知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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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部门和主管职能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部门公章
教师须教务处签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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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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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领导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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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学院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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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正式发文(具有高级职称人员的辞职须由院党委常委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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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出、辞职人员到相关部门办理离校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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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出、辞职人员在离校手续单相应栏目签字或盖章。申请调出人员的档案由学院寄出,收到对方单位的调令后,正式办理离校手续;无接收单位的辞职人员应在学院批准辞职之日的一个月内到人事处办理离校手续,并将关系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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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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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为调出、辞职人员开具行政介绍信、工资介绍信(核减单)后,辞职人员即与学院解除聘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