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学院师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0-09-25   浏览次数:318

汽车学院师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020918日下午在10号楼104教室,汽车学院组织全体教职工和学生代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学院党总支书记蔡华锦传达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通知,要求把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通过组织理论学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结合“学宪法讲宪法”系列活动,多种渠道、多种形式普及民法典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是一部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性质、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的法典。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是一部体现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平等保护的法典,与社会、个人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息息相关。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会上强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