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校企合作协议审签流程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4-08-27浏览次数:24

各二级学院(馆、中心)、处(部、室):

为落实巡视整改要求,进一步促进学校校企合作工作的深入开展,确保校企合作项目的有序推进和协议内容的有效落实,承办部门在提请校企合作协议审签流程时,需一并提交“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校企合作项目推进计划表参考模版见附件根据协议内容详细列明项目实施年度的合作项目、预期成果责任人员。


附件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校企合作项目推进计划表.docx





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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