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馆、中心)、处(部、室):
按照《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办法》(闽教规〔2023〕6号)要求,现开展福建省教育厅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2024年度结题申报,请各二级单位要按照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做好项目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对象
1.2021年及之后立项的科技类项目,达到结题条件的可正常办理结题。
2.2019年、2020年立项的且因客观原因办理过延期的项目(需出具相关材料),达到结题条件的此次也可办理结题。
二、各二级单位需对项目结题材料严格把关,要求各二级学院学术委员会对项目成果进行专业化评价,并出具加盖二级单位公章的结题意见函,写明结题审核过程、项目名称及单位意见。
三、提交材料
1、纸质版材料:(1)课题申报者填写的课题《结题报告书》一式3份;(2)佐证材料,每个项目3份;(3)《汇总表》(汇总表加盖二级学院公章);(4)学术委员会评审意见(签字盖章)
2、电子版材料:(1)《结题报告书》Word版(以“项目编号+负责人姓名”命名);(2)佐证材料,每个项目1份,扫描PDF版;(3)《汇总表》Excel版(以二级单位命名);(4)学术委员会评审意见扫描PDF版。每个项目请单独建立文件夹,并按照“序号+项目编号+负责人姓名”的规则命名文件夹,序号应与结题汇总表对应。一个项目的结题报告书和佐证材料应置于同一文件夹内。因各专项结题要求不同,结题报告书封面及结题汇总表相关栏目均应标明项目所属专项。
三、项目负责人在通过二级学院审核后,需登录学院科研系统进行项目提交结题申请(需提交《结题报告书》、佐证材料和二级单位意见函作为附件)。
四、材料由各二级单位汇总后统一报送,纸质版材料提交到科技处,电子版材料打包以“二级单位名字+‘中青年科技项目结题’”命名后发送至到2014013@fjcpc.edu.cn邮箱。报送时间截止至2023年9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不结题但需进行变更的项目,含变更项目负责人、研究内容有重大调整、延期(不超过一年)、自行终止项目、其他等五种情况,请填写《教育科研项目重大事项变更审批表》,一式四份提交科技处附件。
附件 1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2024年结题汇总表.xlsx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