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二级单位:
现将《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福建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有关项目结题及撤销工作的通知》(闽教思〔2022〕3号)转发给你们(见附件1),请在项目范围且达到结题条件的项目按时提交材料。结题材料需经过二级学院学术委员会评审,项目负责人在通过二级学院审核后,需登录学院科研系统进行项目提交结题申请(附件需提交《结题报告书》),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纸质版材料:(1)课题申报者填写的课题《结题报告书》一式2份(决算表需财务处签字盖章、所在部门意见栏需二级单位签字盖章);(2)佐证材料,每个项目2份;(3)《汇总表》(加盖二级学院公章);(4)学术委员会评审意见(需签字盖章)。
2、电子版材料:(1)《申请书》Word版(以“项目编号+负责人姓名”命名);(2)佐证材料,每个项目1份,扫描PDF版;(3)《汇总表》Excel版(以二级单位命名,由二级学院提交);(4)学术委员会评审意见扫描PDF版(由二级学院提交)。每个项目请单独建立文件夹,并按照“序号+项目编号+负责人姓名”的规则命名文件夹,序号应与结题汇总表对应。一个项目的结题报告书和佐证材料应置于同一文件夹内。因各专项结题要求不同,结题报告书封面及结题汇总表相关栏目均应标明项目所属专项。
材料由各二级单位汇总后统一报送,纸质版材料提交到科技处史云曼处,电子版材料打包以“二级单位名字+‘哲学社科结题’课题”命名后发送至到shiyunman333@qq.com邮箱。
本年度将开展2次结题工作,首次报送时间为2022年5月18日前,第二次报送时间为2022年10月8日至10月19日期间,逾期不予受理。
科技处
2022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