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纵向科研项目与横向科研项目数据采集费包括问卷调查、数据购买、数据跟踪采集、数据或案例分析等费用。
第二条 纵向科研项目与横向科研项目中涉及数据采集的,项目组需填写《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数据采集申请表》,金额低于1万元(含)的,由项目负责人审核、所在单位领导审批;金额在1万元到3万元(含)的,由所在单位领导审核后报科技处审批;金额在3万元到5万元(含)的,由所在单位领导和科技处审核后报分管校领导审批;金额超过5万元的,参照《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财务报销与付款管理实施细则》的经费支出权限进行审核审批。
第三条 纵向科研项目与横向科研项目中涉及数据采集的采购,单次采购金额1万元(不含)以内的,项目组直接采购;单次采购金额1万元到3万元(不含)的,项目组公开竞争采购;单次采购金额超过3万元(含)的,项目组按有关规定招标采购。
第四条 数据采集费支出审批按《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财务报销与付款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第五条通过购买服务进行数据采集的,须签订合同,合同中应明确约定数据采集的内容、数量、收费标准等。报销时须提交发票、数据采集申请表、采购会议纪要(仅针对公开竞争采购的情况)、中标通知书(仅针对招标采购的情况)、合同、验收证明等材料。
第六条自行组织开展数据采集的报销规定
(一)问卷类调研
1.自行发放问卷进行数据采集,向被采集对象发放酬劳,根据问卷内容和数量确定发放标准,一份问卷原则不超过50元。报销时须提交如下材料:
(1)“数据采集申请表”,其中:单份问卷酬劳超过50元或总酬劳超过5000元的,须由所在单位领导和科技处审核后报分管校领导审批。
(2)“数据采集酬劳发放表”(包括领取人姓名、金额、开户行、银行卡号及联系电话等,必须领取人亲自签名)及支付记录(未通过对公转账的情况,可手机截图打印,下同);
(3)数据采集问卷样本及问卷验收合格证明(验收人为项目组中我校在岗教职员工)。
2.自行发放问卷进行数据采集,向被采集人发放小礼品,小礼品单价原则不超过20元。报销时须提交如下材料:
(1)“数据采集申请表”,其中:单份小礼品超过20元或总额超过5000元的,须由所在单位领导和科技处审核后报分管校领导审批。
(2)小礼品采购发票、合同(采购金额达到1万元及以上的)、明细清单(视情况需要,若发票无详细列示购买清单的,需加盖开票单位公章或发票专用章,下同)、支付记录;
(3)“数据采集礼品发放表”(必须领取人亲自签名);
(4)数据采集问卷样本及问卷验收合格证明(验收人为项目组中我校教职员工)。
(二)访谈类调研
1.以访谈的形式开展数据采集,对被采集人(含外籍人士)支付酬劳,每人原则不超过200元(税后)。报销时须提交如下材料:
(1)“数据采集申请表”,其中:单个访谈对象酬劳超过200元或总酬劳超过5000元的,须由所在单位领导和科技处审核后报分管校领导审批;
(2)“数据采集酬劳发放表”(包括领取人姓名、金额、开户行、银行卡号及联系电话等,必须领取人亲自签名)及支付记录;
(3)数据采集访谈提纲及时长安排。
2.以访谈的形式开展数据采集,对被采集人(含外籍人士)发放小礼品,小礼品单价原则不超过200元。报销时须提交如下材料:
(1)“数据采集申请表”,其中:单份小礼品单价超过200元或总额超过5000元的,须由所在单位领导和科技处审核后报分管校领导审批。
(2)小礼品采购发票、合同(采购金额达到1万元及以上的)、明细清单、支付记录;
(3)“数据采集礼品发放表”(必须领取人亲自签名);
(4)数据采集访谈提纲及时长安排。
(三)其他类型调研
其他类型的调研,应事先与所在单位、科技处沟通,提交“数据采集申请表”。采集费用报销时按第六条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第七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科技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