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绩效工资改革实施方案(修订)》(闽交院人【2019】51号)文件规定,请各二级单位认真组织开展本单位2020年度科研工作量考核工作,于7月22日前将《2020年度教师科研工作量考核情况表》纸质版提交至科技处史云曼老师处,电子版发至1056247661@qq.com。
附件4:关于调整“双高”核心建设成员全额免除工作量人员名单的函.pdf
附件5:关于2020年经学院同意在外工作人员减免科研工作量的函.pdf
附件6: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科研工作积分考核管理办法.pdf
科技处
2021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