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报立项和下半年结题工作的通知》(闽教科〔2021〕18号)精神,现将相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要求根据闽教科〔2021〕18号(见附件)文件中的申报条件及支持方向进行申报,同时有以下几种情况的不得申报:
1.正在承担的纵向科研项目被学校认定为省级的项目负责人;
2.本年度纵向科研项目中期检查未通过的项目负责人;
3.各级各类纵向科研项目未按申报书/任务书/立项单位的要求按时结题的项目负责人。
二、二级学院、图书馆需对本次申报的项目组织评审工作,对申报人的资质及申报材料的质量进行严格把关,并提交评审纪要。二级学院、图书馆科研秘书将经评审通过的申报材料汇总后,提交至科技处史云曼老师,材料包括:
1.纸质版材料:(1)项目申报者填写的《申请书》一式1份,申请书文本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4双面打印,于左侧装订成册,各栏空格不够时,请自行加页;(2)《申报推荐汇总表》1份;(3)《评审纪要》1份,内容应包括项目申报情况、评审推荐过程、专家组名单(含专家姓名、单位、职称和联系电话),并加盖二级学院公章。
2.电子版材料:(1)《申请书》Word版本(以“项目名字+负责人名字”命名);(2)《申报推荐汇总表》(以二级单位命名)。材料以“中青年申报+二级单位”命名,打包发送至shiyunman333@qq.com。
3.二级学院、图书馆申报人应在本单位评审通过后,登录学院科研系统进行项目申报,将最终版的《申报书》以“课题名字+负责人名字”命名)上传至科研系统。
三、除二级学院、图书馆外,其他单位申报人的申报材料经本单位负责人审核同意后,直接按第二条的要求提交材料。
四、项目申报及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5日,逾期不予受理。科技处根据各单位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评审、学术委员会审议后向省教育厅推荐。
联系人:史云曼
联系方式:83511697
闽教科〔2021〕18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报立项和下半年结题工作的通知.docx
2021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