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现将《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报立项和下半年结题工作的通知》(闽教科〔2021〕18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文件要求组织做好结题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已到期或符合结题条件的项目负责人(包括2017年及之后立项的科技类、2017-2018年立项的社科类项目)需登录学院科研系统申请结题,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纸质版材料:(1)项目负责人填写的《结题报告书》一式1份,报告书文本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4双面打印,于左侧装订成册,各栏空格不够时,请自行加页。院所意见栏请手写相关意见,由二级学院分管科研的领导签字,加盖二级学院公章;(2)佐证材料1份;(3)《结题汇总表》1份。(因各专项结题要求不同,结题报告书封面及结题汇总表相关栏目均应标明项目所属专项)。
2.电子版材料:(1)《结题报告书》Word版本(以“课题名字+负责人名字”命名);(2)佐证材料PDF版(所有佐证材料整理成一个PDF文件);(3)《结题汇总表》(以二级单位命名)。一个项目的结题报告书和佐证材料应置于同一文件夹内,文件夹以“课题负责人+所属专项”命名。各二级单位将材料汇总后,以“中青年结题+二级单位”命名打包发送至shiyunman333@qq.com。
二、根据文件要求2016年及以前立项的项目予以终止执行,不得报送此类项目结题申请。科技处将对此类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纳入“黑名单”。
三、科技处根据各单位申报结题项目的成果完成情况依托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相关专家进行专业化评价,对每个项目提出明确的结题审核意见。
四、各相关结题项目应于10月31日前完成学院科研管理系统申报,同时将纸质版材料提交至科技处史云曼老师、电子版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史云曼
联系方式:83511697
闽教科〔2021〕18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报立项和下半年结题工作的通知.docx
2021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