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二级单位:
根据《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鼓励教职工攻读博士学位暂行办法》《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和管理办法》《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协同创新中心管理办法(试行)》《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科技服务团队培育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纵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为做好2021年度校科教发展基金项目申报立项和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科教发展基金项目立项申报
(一)申报项目及申报条件
2021年度校科教发展基金项目分为博士科研启动专项和科技创新平台与团队专项。
1.资助范围
符合申请条件的博士根据拟开展科研项目的实际需要,结合本人聘期的目标任务可以申报博士科研启动专项。科技创新平台与团队专项以支持优秀科技创新平台与团队申请省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平台与团队为目的,重点资助科研业绩突出的平台与团队。博士科研启动专项和科技创新平台与团队专项向产学研合作项目倾斜。
2.申请对象
(1)申请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只能申请一项校基金项目,项目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校基金项目;有在研校基金项目不允许申报;有拖期或撤销校基金项目3年内不允许申报;有列入科研诚信“黑名单”阶段性(1-5年)或永久性取消申报资格。
(2)博士科研启动专项
①2021年新入职博士,②2021年之前入职但未申请博士科研启动专项的博士,③2021年在读博士,④2021年之前入职且申请的博士科研启动专项通过结题的博士(博士科研启动经费申请额度剩余部分)。
(3)科技创新平台与团队专项
①2021年校级科技服务团队及校级协同创新中心;②2021年之前的省级、厅级、校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期内)与团队(培育期内)。专项以团队形式申报,团队带头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团队成员研究方向一致且前期成果丰硕。原科技创新平台与团队专项未结题的团队负责人此次不得申报。
(二)资助方式与额度
1.按《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鼓励教职工攻读博士学位暂行办法》《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和管理办法》《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协同创新中心管理办法(试行)》《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科技服务团队培育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执行,其中协同创新中心团队资助额度参照科技服务团队资助额度执行。引进人才签订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执行。
2.经费申请成功后分两次发放,先期发放60%,经阶段考核验收合格后,再发放40%。
(三)研究时限:三年。以首次专项立项时间作为起始时间计。
(四)结项指标
1.博士科研启动专项:3万字研究报告(查重率低于30%),3篇相关论文(其中1篇核心及以上期刊论文),获批省部级及以上项目1项。
2.科技创新平台与团队专项:①获批省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平台与团队即视为结题;或②科技创新平台与团队通过批准(立项)单位验收即视为结题;或③以本次获批立项项目为单位,3万字研究报告(查重率低于30%),2篇相关论文(其中1篇核心及以上期刊论文),获批省部级及以上项目1项。
3.发明专利1项可替换结项指标中1篇论文指标;实现科技成果转化1项(合同金额≥5万元,以到账经费计)可替换结项指标中1篇核心论文指标;自然科学类横向到账经费≥30万元、人文社科类横向到账经费≥10万元(以到账经费计)可替换结项指标中1项省部级项目指标。
(五)立项程序
1.各项目申请人须认真填写《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科教发展基金项目申报书》(简称申报书,附件1),申请书经项目申请人所在平台(团队)和/或单位审查并签署意见,科技处按《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纵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立项。
(六)申报方式
项目申请人登录学院科研管理系统进行项目申报,将申报材料上传至科研管理系统,《申报书》以“课题名字+负责人名字”命名。同时提交《申报书》纸质版一式2份和《申报书》电子版。
(七)其他要求
1.项目实施、结题、验收等工作按《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纵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2.申请人作为项目负责人每年度只能申请一项校基金项目,项目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校基金项目;有在研校基金项目不允许申报;有拖期或撤销校基金项目3年内不允许申报;有列入科研诚信“黑名单”阶段性(1-5年)或永久性取消申报资格。
二、校科教发展基金项目结题
(一)项目管理
请各二级单位及时通知符合结题条件的校科教发展基金项目负责人(附件2),按照《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纵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结题工作。
(二)申报方式
项目负责人需登录校科研管理系统,提交结题申请,并上传《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科教发展基金项目结题报告》(简称结题报告,附件3)及佐证材料,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纸质版材料:(1)《结题报告》一式2份,(2)佐证材料一式1份;
2.电子版材料:(1)结题报告书word版,(2)佐证材料PDF版。
3.每个项目请单独建立文件夹,并按照“序号+负责人姓名”的规则命名文件夹。一个项目的结题报告书和佐证材料应置于同一文件夹内。
三、联系方式
材料由各二级单位汇总后统一报送,纸质版材料提交到科技处史云曼处,电子版材料打包以“二级单位名字+‘校级项目申报/校级项目结题’”命名后发送至指定邮箱(申报和结题材料请分开发送)。提交材料及科研系统申报时间截止至2021年12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史云曼,联系电话:83511697,联系邮箱:shiyunman333@qq.com
附件1.校科教发展基金项目申报书.doc附件2.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校科教发展基金项目2021年结题项目清单.xls附件3.校科教发展基金结题报告书.doc
2021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