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关于下达2018年科研项目配套经费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9-06-21浏览次数:504


各系(部、馆、中心)、各处(室):

根据《教育部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指导委员会关于公布2018-2020年信息化教学研究课题立项名单及有关要求的通知》(信息化教指委〔20187号)、《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18年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职业院校专项)立项名单的通知》(闽教科〔201823号)、《中国交通教育研究会关于公示中国交通教育研究会2018-2020年度交通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立项评审结果的通知》(交教研字〔201862号)、《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纵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修订)》(闽交院科〔20158号)等文件要求,经201965日召开的2018-2019学年第九次院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对2018年批准立项的“构建福州市仓山区智慧燃气建设体系”等85个项目实施经费配套(见附件)。

请各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按照计划书的要求,抓紧组织实施,保证专款专用,按时保质完成。项目负责人是科技经费使用的直接责任人,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项目预算的支出范围和标准使用经费。项目通过结题,配套经费的结余部分直接收回。

 

 

附件: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2018年科研项目经费配套一栏表

 关于下达2018年科研计划项目配套经费的通知.pdf

 

 

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

2019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