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届毕业生党员教育管理

发布者:蔡华前发布时间:2013-06-04浏览次数:741

各系部党总支:

    为做好2013届毕业生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组织关系转递等有关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毕业生党员离校前的教育管理工作

    对毕业生党员进行集中教育,教育引导他们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文明离校;引导他们走上社会后继续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深入学习党的理论知识,积极参加组织生活,按时交纳党费;教育引导他们自觉服从组织安排,在新的工作岗位上继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创造优秀业绩,为母校增光,为党旗添彩。

二、及时做好毕业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的档案整理和组织关系转递工作

1.各系部党总支要及时整理好毕业生党员的档案材料(以入党材料档案袋上的档案材料目录为准)和入党积极分子材料(含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入党申请书、团组织推优表、思想汇报等),并对材料逐一进行检查、核对、整理并套档,用专用密封签封好后加盖总支印章。党员档案随同组织关系转出(可密封后由学生自己携带),入党积极分子材料由毕业生本人带到调入单位的党组织继续考察。

2.各系部党总支要指派专人做好毕业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档案材料的整理归档,要办理登记和交接手续,确保档案材料完整、规范转移;要加强业务培训,教育督促毕业生党员妥善保管组织关系介绍信,并在规定时间内将组织关系转至调入单位党组织,以便及时接受党组织教育、管理和监督,同时将《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毕业生党员须知》(附件1)印发到每位毕业生党员手中。毕业生党员党费统一交至2013年6月。

3.转递组织关系的程序是:由各系部党总支统一向党委工作部开出本总支组织关系介绍信(可到党委工作部领取),党委工作部再向接收单位党委开出介绍信。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组织关系及时转至所去单位所属党委;对于工作单位暂时无法落实的流动党员,可将组织关系转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委(或党工委),也可以转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的党组织。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转递完毕后要及时将介绍信的第三联回执寄回党委工作部。

 

附件:1.《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毕业生党员须知》

 

 

                                                                          党委工作部

                                                                         2013年6月4日

 

 


附件1:            

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毕业生党员须知

 

1.毕业生党员在毕业派遣离校的同时,应及时转出党员组织关系,《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以下简称《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

2.毕业生党员提前主动与所去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联系,核实党委详细名称,落实《介绍信》抬头应填写的内容,即单位隶属地方或行业的上级党组织名称(绝大部分单位的党组织是按照属地管理,经所在县(区)、市以上党委工作部门进行中转;部分单位按照系统纵向管理,需经系统内的上级党委中转,如各类银行、国税、保险等;考取其他本科高校的党员,按照录取通知书上接转组织关系的要求进行接转;对于工作单位暂时无法落实的流动党员,可将组织关系转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委(或党工委),也可以转到县级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的党组织。

 3.  毕业生党员在校党费统一交至2013年7月份。党员介绍信的有效期原则上为30天,超过期限,接收单位不予接收,须在有效期内到《介绍信》抬头所开具的党组织处进行逐级转接,不得以任何理由将《介绍信》长时间放在自己身上而成为“口袋党员”。也不得将《介绍信》直接交给工作单位,应按规定程序由本人及时、逐级转到所去单位党组织,确保到单位报到的同时,组织关系也同步接转完毕。

4.《介绍信》含有“回执联”,毕业生党员要切记将学校发放《介绍信》的“回执联”交给最终接收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的上一级基层党委,并提醒接收《介绍信》“回执联”的同志尽快将此联返寄回我校党委工作部。当学校收到“回执联”后标志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的完成。毕业生党员在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变化后,要及时告知原所在党总支负责人,以便于相互联系。

5.毕业生党员如不慎丢失学校发放的《介绍信》,应在《介绍信》开出3个月内向原所在系部党组织说明情况,党组织在查明情况并对其进行批评教有后出具相关证明,报请校党委工作部予以办理,

6.毕业生党员要积极参加所转入单位党的组织生活,按时缴纳党费,完成好组织安排的工作,保持党员的先进性。对于预备党员,还要主动向党组织汇报思想以及工作和学习等有关情况,以便于党组织及时进行帮助教育和考察,为预备期满后能够按期转正打好基础。

7.在接转过程中,一旦出现由于各种原因需要变更《介绍信》的情况时,务必要在有效期内向原开具《介绍信》的党组织逐级提出变更申请。对思想不重视、态度不认真、不按上述规定和要求主动及时转接组织关系的毕业生党员,学校不予进行补转和改转,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8.对于没有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不从学校转接党员组织关系、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缴纳党费的毕业生党员,是预备党员的,应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是正式党员的,应视为自行脱党,由其党员组织关系所在系部总支讨论并提出意见,报校党委批准,予以除名。

  

毕业生转接党员组织关系工作流程

 

1.参加系部毕业生党员大会或党员支部会议;接受毕业离校前的党员教育;学习并掌握组织关系接转程序和要求;重点学习《毕业生党员须知》。

2.与用人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者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委(或党工委),或者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的党组织联系,咨询如何接转组织关系。特别明确单位全称和学校发放的党员介绍信抬头需要填写的第一个中转单位党组织名称。

3.核实对方接收单位确定为党委建制,如果是党总支或者是党支部的,要询问接收单位所属党委方可接转。

4.带学校发放的介绍信在有效期内尽早到抬头所填党组织进行逐级中转,直至最终落实到所去单位或地方基层党组织;同时将携带的介绍信回执联交至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的上一级基层党委,及时跟进并确定寄回我校党委工作部。不要将介绍信交给单位,确需单位帮助转接的,也要及时询问是否已按时办理完毕。中转过程中如发现错误需及时与学校取得联系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