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级退役军人班毕业后首次重修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2-08-31  浏览次数:133

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2019级退役军人班毕业后首次重修工作,根据《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课程重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文件要求,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修对象

未修满毕业总学分的2019级退役军人班结业学生

二、重修报名及缴费

重修报名时间:2022918时至9424。重修报名需登录学院教务系统网页进行报名,操作流程见附件1。教务处将于202295日下午下发重修报名成功的学生名单及相关课程。各二级学院进行信息核对并对学生的重修方式、课时、费用进行确认,并于96日下午下班前上报教务处。教务处汇总后下发待缴费名单(学生重修缴费操作说明见附件2),各二级学院组织学生于97日至99完成缴费910下发重修安排表。

三、重修收费标准

根据《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关于申请学分制收费项目予以备案的请示》(闽交院200729)文件精神,重修收费标准为129/学分(学分按重修学分计,每18个重修学时折算1个重修学分,最小单位为0.5,不足0.50.5计算,下同):

1)重修班按重修学时折算重修学分;免听重修按考查课50元、考试课100元收取。

2)每门重修学费最低标准为:考查课50元、考试课100元。

3)重修实行先缴费,后排课。

四、重修时间及重修方式

重修时间为911日至925各二级学院于926前将重修成绩录入教务系统。

重修方式分为开设重修班和免听重修两种方式,各二级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重修方式。其中以重修班为主,免听重修为辅。具体如何确定重修方式详见《课程重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文件规定。

五、其他

本次重修后,修满毕业要求总学分并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预计929-30可换领毕业证书。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退役军人班毕业后首次重修工作,务必通知到每一位学生。

 

关于做好2019级退役军人班毕业后首次重修工作的通知20220831(1).doc


  

 

 教务处

                                                                20228月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