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机关各处(室、馆、中心):
现将省教育厅关于《转发中共福建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闽教监〔2014〕7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反对“四风”的要求,进一步严明纪律,切实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严格遵守中办、国办“十个严禁”,闽委反腐办“九个严禁”、“六不准”等廉洁从政各项规定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抓好工作的具体落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各部门执行情况于2015年3月6日前报纪检监察审计处。
中共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