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福建省财政厅印发的《福建省省直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闽机管综〔2023〕31号)、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印发的《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开展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废旧家具类资产环保回收的通知》(闽机管综〔2021〕138号)、福建省教育厅印发的《福建省教育厅经费直管单位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闽教财〔2024〕44号)及《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修订)》等文件规定,经资产使用部门申报、专家鉴定、归口管理部门审核,拟将下列批量共计355件(批),原值总额为5192814元,现净值为0元的国有资产按学院规定办理报废处置手续。
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后勤管理处联系。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22日至2025年12月29日
联系方式:郑老师 0591-8351128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