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闽机管综]〔2023〕131号)、《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开展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废旧家具类资产环保回收工作的通知》(闽机管综〔2021〕138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经审批同意对学院部分家具类资产进行报废处置(见附件)。
现学院拟对以上固定资产进行报废处置,特此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7月7日)。公示期间,若对报废资产有异议,请向学院后勤管理处进行反馈。
联系电话:0591-83511289。
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后勤管理处
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