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办公用品管理的通知
各系(部、馆、中心)、各处(室):
为进一步规范学院办公用品管理,根据《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采购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结合学院纪检监察审计处提出的审计管理建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系部、各部门原则上不允许自行零星购买各项办公用品(如墨盒、碳粉、复印纸等),需由学院采购部门按规定及要求定点采购。
二、各部门办公用品统一至办公用品仓库领取(1#112)。领取物品前先填好《物品领用单》,由部门主管签字,加盖部门章后,派专人领取。领取物品的总金额将统一计入各部门办公经费。
后勤管理处
2019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