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迅速做好防汛防灾工作的通知


关于迅速做好防汛防灾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馆、中心)、各处(室):

 接省教育厅内部明电(闽教明电201715),关于迅速做好新一轮强降雨的通知。省领导先后作出重要指示,提出明确要求。结合我院防汛工作实际情况,现就我院防汛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责任,全面部署。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防汛防灾工作,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防汛防灾工作责任制,确保组织到位、人员到位、职责明确。

 各部门要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全体师生员工,立即组织召开汛情分析会,全面分析可能出现的汛情、险情以及对学校和师生可能造成的危害,全面部署防汛备汛工作。

 当险情出现时,学院防汛抗台防灾减灾领导小组成员、各部门主要领导必须深入一线,及时汇报险情,立即靠前指挥、处置。

 二、全面检查,消除隐患。

 各部门要迅速开展防汛防灾安全隐患排查,对所用教室、实习场所、宿舍、食堂、围墙、厕所、仓库、闲置用房等建筑物进行全面、认真、细致检查,加强对地质灾害点、低洼地带、易滑坡地带的巡查、排查,如:北区教工宿舍区、跃进河沿线、南区实训车间、排下45号楼后护坡、排下57号楼墙体及毗邻后山处。

 要注意观察雨情、水情及建筑物、山体的变化;发现重大险情要立即向防汛抗台防灾减灾办公室汇报;遇暴雨时,要及时撤离居住危房人员并妥善安置。

 三、注重防范,加强教育。

 各部门要组织学习学院《防汛抗灾工作预案》,落实人员和物资保障,明确具体防范措施。一旦发生险情,必须把确保师生生命安全放在首位,要迅速有序组织学生安全撤离,必要时采取停课、调整上课时间、转移师生等措施,确保师生安全。

 各系部及相关职能部门要组织师生做好食品、饮用水、雨具、衣物、手电筒等储备。

 各部门要组织师生进行防汛抗灾知识、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知识、汛期防溺水、防雷击、防风、应急逃生等方面的宣传教育,提高他们的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

 各部门要预先将可能受淹的设备转移到安全位置。

 后勤处要做好抢险人员及跳板、沙袋等物资储备、核查,确保防汛物资在需要时能够保证性能和质量,满足防汛抢险救灾工作要求。

 四、加强值班,畅通信息。

 各部门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掌握和处理灾情。要主动与防汛、气象、水利、国土等部门取得联系,密切关注灾害预报信息,做好各类可能危及学校安全的气象和地质灾害的监测工作,做到早预防、早准备、早处置。要确保汛期信息及时准确畅通,重大汛情、险情和灾情要按规定及时报告。

 省教育厅总值班室电话:87822232

 学院总值班室电话:83511230

 

 

                     学院防汛抗台防灾减灾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七年六月一日